时间:2024-04-27人气:作者:未知
申请分配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本人填写《许昌市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提供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户口本所在页复印件,由所在单位初步审核并签字盖章后,报市人社局。市人社局汇总申请人信息并向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征求意见。
(二)审批
市人社局受理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并报市委人才委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分配对象。
(三)分配
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才集团按照先后顺序,结合人才意愿,做好分配工作。分配结果及时向市人社局报备。
(四)入住
市人才集团与产权方、申请入住人才签订三方协议后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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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期满需腾退住房的应提前15天向市人才集团报备。
赁期间连续3个月内无正当理由导致房屋闲置的,取消其承租资格,并不得再次申请。特殊情况应提前向市人才集团报备。
人才公寓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终止其租赁合同,收回已配租的人才公寓:
(一)人事关系调离许昌市或者不在许昌市中心城区工作和生活的;
(二)在本市购房且交付使用满6个月的;
(三)改变人才公寓用途的;
(四)破坏或者擅自装修人才公寓且拒不恢复原状的;
(五)未按规定缴纳租金等相关费用逾期2个月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