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5-20人气:作者:佚名
申请条件
商转公业务申请、受理、审批按照《徐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关于优化徐州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商转公贷款额度测算采用余额倍数法,可贷金额不超过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0倍,其他申请条件不变。余额倍数将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贷率实时情况进行动态管理。我市灵活就业缴存职工参照《徐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流程
1.缴存职工向商业银行申请提前结清贷款并领取《原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剩余本金证明》。
2.缴存职工到公积金管理部服务大厅申请商转公业务,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并办理商转公贷款顺位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商转公贷款。
4.缴存职工办理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结清手续,并在商业银行将贷款全部结清后,办理抵押权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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