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3人气:作者:未知
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收
征收时间
城乡居民参保费用按年度一次性缴纳。2024年度具体缴费时限如下:
1.集中缴费期:2023年10月25日至2024年1月31日。
2.持续缴费期: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
提醒:2023年12月31日已年满70周岁的参保人员和重残、医疗救助对象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资助,参保人无需缴费。
拓展内容:
据《徐州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办法》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每年的第四季度,参保人员应当在集中缴费期内一次性缴纳下一年度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正常享受待遇的续保人员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且在次年1月1日至3月31日缴费的,自医保信息系统获取参保人员足额缴费信息的次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欠费期间发生的费用不予结算。已进入待遇享受期的参保人员停保、退保时,缴纳的参保费用不予退回;在待遇享受期开始前重复缴费或者死亡的,终止相关参保关系的同时,本人、继承人可以申请办理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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