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大男婴被拐23年后寻亲:拐卖者当年留下假字据后离去,警方检方均已介入此事

社会热点2023-03-25 22:00:28未知

两个月大男婴被拐23年后寻亲:拐卖者当年留下假字据后离去,警方检方均已介入此事

极目新闻记者 舒隆焕

视频剪辑 舒隆焕

1997年,陕西安康紫阳县吴某某等人称家里养不起孩子,把当时两个月大的男婴带到河北邯郸涉县,被当地的代课教师杨女士收养。当时,吴某某自称是男婴的舅舅,留了一张写有男婴亲生父母姓名、居住地的字据作为证明后离开,两天后却又返回向男婴养父母索要了9000元抚养费,才最终离去。


1997年,拐卖者留下字据作为证明(受访者供图)

杨女士和丈夫为男童取名牛雨航,对其视如己出。养子成年后,养父母支持他去寻找亲生父母,然而,经警方和寻亲志愿者核查,牛雨航意外得知当年字据上的亲生父母信息是捏造的。他的养父母才意识到,当年的男婴或是拐卖而来。

今年3月9日,牛雨航跨越千里来到紫阳县、汉阴县寻找线索,欲与吴某某等人当面对质,对方却避而不见或含糊其辞。紫阳警方以该案已过法定追诉时效,不予立案。他随即向紫阳检察院提交申请立案监督。3月24日,紫阳检察院就申请立案监督举办听证会,检方表示吴某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的行为成立,但根据1979年刑法规定,该案确已过了追诉时效。牛雨航却认为应当从其18周岁意识到被拐以后开始计算追诉时效。

目前,牛雨航仍在紫阳县等待听证会最终的答复,并继续寻找线索。检方表示,将督促警方扩大DNA比对范围,尽力帮受害人找到亲生父母。


牛雨航与2岁半时候的照片对比(央视网报道截图)

养父母要求男婴“舅舅”留下字据证明非拐卖

杨女士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1997年阴历三月的一天,陕西紫阳县一名男子和一男一女辗转将一名男婴带到涉县西戌镇东戌村,称家里养不起孩子,想给孩子找个好人家。询问了好几户人家,男婴却没送出去,“有人说这孩子看着奄奄一息,肯定活不了。”

杨女士称,吴某某等人把男婴送到她娘家时,全家人欣喜不已,却也担心男婴养不活或有先天疾病。当天,杨女士母亲同吴某某等人带着男婴到县医院检查,经鉴定男婴两个多月大,出生或有难产迹象,除了有急性肺炎和营养不良外,身体其他方面无大碍。

“第一眼看到男婴只有成人鞋底那么大,奄奄一息,让人揪心。”杨女士和丈夫还是决定收养这名男婴,但要求吴某某等人留下字据作为证明,证明男婴非拐卖而来,否则他们不敢收养,此外,将来孩子长大了想寻找亲生父母,也有迹可循。吴某某当场拿出身份证,写下一张证明,并留了地址,按下手印。

证明上,吴某某自称为男婴舅舅,吴某某1(女)自称为男婴大姨,郭某某自称为男婴叔叔,证明人为王某某。上面还留了男婴的出生时间,生父黄某某、生母吴某某2为陕西汉阴县人。


男婴被带至河北邯郸时穿的衣服(受访者供图)

杨女士称,当晚吴某某等人留宿于她娘家,第二天凌晨悄悄离开。过了两天后,吴某某等人又回到她娘家,索要了9000元营养费。这笔钱在当时不是一个小数目,但看到穿着破破烂烂的男婴,还是硬着头皮向同事、亲戚借钱凑了9000元,交给了吴某某。吴某某等人又住了一晚,凌晨天还未亮便悄悄离去。自此,双方再无联系。

养父母鼓励养子寻亲,有生之年想见其亲生父母

杨女士曾是当地的一名代课教师,家里已有两个女儿,收养的男婴取名牛雨航。为了照顾儿子,杨女士辞职回家务农,丈夫一人上班,挣钱养家。

作为家里唯一的儿子,养父母对牛雨航视如己出,尽管日常花销增多,还要存钱还债,全家人还是省吃俭用,生怕亏待了儿子。

在牛雨航3岁时,杨女士上房顶扫雪,听到屋内儿子从沙发上摔了下来,她情急之下从高空摔落,肾脏落下病根,后来得了尿毒症,至今未愈。

杨女士说,牛雨航上幼儿园、小学时,就有同学说他和两个姐姐长得不像,孩子就回家追着问,家人往往是一笑而过,“儿子那时候还小,说了也不懂,等再大些让他去找亲生父母。”

刚上初中时,杨女士和丈夫尝试告诉牛雨航,他是收养的。但孩子却不相信了,认为养父母在开玩笑,没有理会,家人也就没再提起这件事,“家人对我很宠爱,过得很幸福,长大了反而没有怀疑过自己的身世。”牛雨航说。

2015年,牛雨航中专毕业,刚满18岁的他想去参军。养母不放心他,并没同意,但最后还是被养父说服了。2015年9月,牛雨航正式入伍。

养父母于2016年又一次向牛雨航提起他并非亲生的事,牛雨航依然没信。2017年,牛雨航回家探亲休假,养父母拿出了当年收养他时的一张字据,他才半信半疑。

“我一看证明上写有这几个名字,就很生气,没有理会。”牛雨航说,此事又一次作罢。

2020年9月,牛雨航退伍回到家乡,养父母决定再次鼓励儿子去寻找亲生父母。杨女士叮嘱他,“毕竟亲生父母给了你生命,再过几年我跟你爸就60岁了,有生之年也想看看他们长什么样子。”

“生了我又把我送人了,找他们干啥。”牛雨航埋怨道。但牛雨航养父却安慰说,“中国人都讲究落叶归根,让你找亲生父母是为了知道自己的根在哪里,我们这里依然是你的家,爸妈和姐姐是你坚强的后盾。”

发现字据内容有假,养父母支持养子回祖籍地找线索

2020年10月,牛雨航在宝贝回家寻亲网登记信息,全网寻亲。他在河北邯郸警方的帮助下,采血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经过多次比对,未匹配成功。后警方、寻亲志愿者继续帮他找线索。

然而,经民警及志愿者等多渠道调查核实,意外发现上述字据的内容均是编造的,所谓牛雨航亲生父母的签字都是假的。得知此消息,牛雨航全家震惊,他的养父母意识到,1997年被骗了,一定要找到吴某某问个究竟。


抄录的祖籍“Y库”分析结果地址(受访者供图)

牛雨航告诉极目新闻记者,2021年3月,顺着假字据的线索,他电话联系上了吴某某。吴某某承认,立完字据走的时候向牛雨航养父母索要了9000元费用。吴某某还称,当年只是为了证明孩子不是拐来的,所以留下字据,而字据上父母名字是随便写的。

至此,寻亲线索暂时中断,志愿者建议牛雨航做一次“Y库”信息采集。2021年9月初,经专业机构鉴定,牛雨航的祖籍“Y库”分析结果显示地址在陕西省安康市汉阴县漩涡镇吴家富、吴家元家系。该地址与上述字据中的“汉阴县”一致,此时牛雨航又看到了希望,认为距离找到亲生父母不远了。

2021年12月,牛雨航向陕西紫阳县警方求助。后紫阳警方让其邮寄了血液样本,进行核实比对。直至2023年3月初,仍没有亲生父母的确切消息,吴某某等人也不再接他电话。牛雨航养父母表示,愿意支持孩子前往陕西紫阳县、汉阴县找线索。

“养父母不希望我留下遗憾。”今年3月9日,牛雨航来到紫阳县。次日,紫阳警方受理牛雨航疑似被拐一案。13日,紫阳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牛雨航被拐卖案经审查已过追诉时效,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决定不予立案。

不久前,牛雨航还收到了汉阴县公安局出具的处理意见书:因目前距离事发已过去24年,部门利害关系人已经死亡,且中间环节人员身份不明,导致目前尚未查到牛雨航亲生父母。


紫阳警方受案回执及不予立案通知书(受访者供图)

涉嫌拐卖儿童成立,案件已过法定追诉时效

拐卖者居住地、祖籍地近在咫尺,牛雨航不甘心就此作罢。连日来,在紫阳警方的帮助下,他在当地寻找线索。“我想跟吴某某等人当面对质,哪怕给我一丁点线索就有希望,他们却避而不见,电话不接。”无奈之下,牛雨航向紫阳县人民检察院求助,申请立案监督。

3月24日,在大约40平方米的听证会现场,申请人牛雨航,紫阳检察院、警方,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旁听人员等10余人参加。听证会结束后,牛雨航又一次失望了。

极目新闻记者从当地一位参加了听证会的权威人士处获悉,听证会上检方表示吴某某等人涉嫌拐卖儿童行为成立,但根据1979年刑法规定,该案已过了追诉时效。

当日,在听证会上旁听的寻亲志愿者王先生告诉记者,听证会上检方、警方表示经调查吴某某等人把男婴送到牛雨航养父母家,并收取9000元抚养费的过程是很清楚的,此后暂未发现吴某某等人新的犯罪记录,所以犯罪行为终了之日,应是吴某某等人收到9000元抚养费之日,20多年过去了,该案早已过了追诉期。

“从实际情况来看,此案被认定为超过追诉期,我难以接受。”听证会上,牛雨航提出,他2015年满18周岁后,才得知自己被拐卖,因此应当从18周岁以后开始计算追诉时效。

检方表示,牛雨航请求对其被拐卖案刑事立案、是否可从18周岁以后开始计算追诉时效等诉求,当地进一步研究后会在规定时间内向其反馈,并督促警方扩大DNA比对范围,尽力帮其寻找亲生父母。


听证会通知(极目新闻记者舒隆焕摄)

18周岁以后计算追诉时效,尚无法律依据

北京中闻(西安)律师事务所谭敏涛律师表示,根据1979年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该罪的追诉期限为10年,如果没有特定事由,超过10年即不能再追诉犯罪嫌疑人;同时,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谭敏涛律师认为,在本案中,牛雨航要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行为进行监督,有助于有效保障受害人的利益,然而,从法律规定来看,牛雨航被拐卖案,已经过去了20多年,确实超过了法定的追诉时效。该案中尽管牛雨航在18周岁之后才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知道自己是被拐卖及有意识地知道权利被侵害,但刑法上的追诉时效制度,是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状态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拐卖行为的犯罪行为终了,到底是从拐卖之日起计算,还是一直处于持续状态,目前各方仍有争论,但实践中却倾向于认定拐卖行为是从儿童脱离监护之日起计算,也就是说拐卖行为不属于持续状态,应当从儿童被拐卖之日起计算追诉时效。牛雨航认为应从其18周岁之后意识到被拐卖计算追诉时效,目前并无法律依据,“这也是拐卖妇女、儿童案件陷入追责困境的共性问题,嫌疑人无法被追责,受害人无法心安。”

谭敏涛律师表示,下一步公安机关如果对此案进行立案调查,很可能会对涉嫌拐卖儿童罪的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随后进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程序。牛雨航可以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要求拐卖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该案无法刑事立案,牛雨航还可以对拐卖者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3月24日,牛雨航在紫阳县寻找线索(极目新闻记者舒隆焕摄)

实地走访半月仍无线索,会坚持向拐卖者追责

上述听证会结束后,极目新闻记者联系到吴某某。吴某某称,当地警方已经找他调查了两次,1997年他和吴某某1从郭某某手中接过男婴,经工友王某某介绍送到涉县,被杨女士收养,“当时我只负责抱男婴到涉县,分到了1000元,其余的事得问中间人郭某某。”

郭某某对极目新闻记者表示,男婴是他从小舅子许某某手中抱来的,但许某某10多年前已去世,对9000元收养费去向及其他情况不清楚。

“来到紫阳县半个月了,但没有找到一点亲生父母的线索。”牛雨航告诉极目新闻记者,其间他还去疑似祖籍地的汉阴县漩涡镇走访了一次,“田凤村村干部招待我吃了饭,后来我见到了许某某的家人,问到我的身世时,他们含糊其辞。”

牛雨航告诉记者,之前得知字据上的信息是捏造的,最迫切的想法就是将拐卖者绳之以法,“寻亲之初,我与吴某某等人电话沟通时,他们没有一丁点悔过和歉意。”

“如果说我是被人拐走的、偷走的,这个我可以理解,我也见过很多父母丢了孩子之后的那种撕心裂肺的痛苦。”牛雨航说,“如果能找到亲生父母,我也会像对待我养父母一样对待亲生父母。”

杨女士说,家里人都希望牛雨航能尽快找到自己的亲生父母,“我相信他找到亲生父母后,也不会丢下我跟他养父。”

牛雨航说,养父母一直都很疼爱他,支持他能找到亲生父母,而他也想告诉亲生父母,“儿子长大了,过得很好,在等你们团聚。”

一次次看到希望,又一次次地失望。牛雨航称,兜兜转转,他仍坚信吴某某等人是找到亲生父母的关键,他会继续在当地找线索,最终向拐卖者追责。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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