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颖的老领导,贪腐细节曝光! 段颖履历

社会热点2023-03-17 22:00:21未知

段颖的老领导,贪腐细节曝光! 段颖履历

(原标题:段颖的老领导,贪腐细节曝光!)

今年2月,被批“五毒俱全”的80后女厅官段颖备受关注。昨天(3月16日)她的老领导王春燕有了新消息。

段颖之所以受到舆论关注,是因为她曾是全国最年轻的正厅级干部之一,“上升”速度极快,才35岁就官至副厅级,短短3年后,就升到了正厅级。担任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助理时,是段颖仕途的“关键阶段”,此后她的晋升速度变得异常快。

段颖的老领导,贪腐细节曝光!

段颖 资料图

段颖担任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助理时,王春燕就是当时的嵩明县委书记,两人在嵩明县存在4年3个月的工作交集。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2月,段颖的老领导王春燕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

就在昨天(3月16日),王春燕有了新消息:他涉嫌受贿罪被提起公诉。指控中显示,王春燕首次贪腐时间是担任嵩明县委书记职位时。这时也正是他与段颖存在工作交集的时间。

段颖的老领导,贪腐细节曝光!

王春燕 资料图

2023年3月,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春燕(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玉溪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玉溪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春燕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玉溪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王春燕利用担任嵩明县委书记、昆明市副市长、昆明市委常委、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公开资料显示,王春燕,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云南东川人,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王春燕自参加工作起在昆明任职超过32年。他最初在昆明重机厂工作,后任昆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2002年起,王春燕历任云南圆正轴承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昆明市机械工业行业协会党组书记、会长,昆明市经济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08年7月,王春燕开始担任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其间:兼任嵩明空港新区党工委书记、嵩明杨林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此后,王春燕历任昆明市副市长、嵩明县委书记,呈贡新区党工委书记,昆明市委常委、呈贡新区党工委书记。

2017年9月王春燕任云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8年10月,王春燕任云南省应急管理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直至2021年12月主动投案。

2022年2月1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王春燕的省应急管理厅副厅长职务。

新闻多一点

“五毒俱全”的女局长

2月17日,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段颖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段颖30岁当县长,38岁升至正厅。她曾是全国最年轻的正厅级干部。

据公开资料显示,段颖,女,彝族,1982年10月出生,贵州兴仁人,在职硕士研究生,2004年9月参加工作,2002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4年9月段颖在昆明市西山区林业局工作。

2008年6月通过公开选拔,她担任昆明市嵩明县委书记助理(2009年8月起兼任嵩明杨林工业园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2011年5月她任昆明市嵩明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12年10月她再次通过公选,出任红河州泸西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县长。当年,段颖年仅30岁。

2016年1月她任红河州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兼任红河州政府口岸办主任)。

2017年10月她任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

2017年12月至2021年1月,任共青团云南省委党组成员、副书记(2017年3月至2018年2月,挂任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2月,段颖升任云南省投资促进局局长,成为当时全国最年轻正厅级干部。

2022年8月9日,段颖被查。

2023年2月17日,段颖被双开。

段颖的老领导,贪腐细节曝光!

资料画面

经查——

段颖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

官德不修,底线失守,与私营企业主勾肩搭背,大搞权钱交易,长期收受礼品礼金,接受旅游活动安排,与他人搞权色交易;

私德不正,严重违反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款拨付、转接党组织关系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段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直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止,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云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段颖开除党籍处分;由云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文章来源:中宏网

本文标签: 段颖  王春燕  老领导  副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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