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01人气:作者:未知
一般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内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从2024年1月1日以后缴纳保费的,自缴费之日起,设置90天待遇等待期。
办理参保缴费前,请先确认是否已参加个体灵活就业医保或已在单位参加职工医保,不可重复参保。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持身份证复印件到就近社区、乡镇(村屯)办理参保登记后,再办理缴费;已办理过参保登记、今年尚未缴费的,可直接自助办理缴费。参保人如遇缴费失败,可到居住地所在社区、乡镇(村屯)医保经办平台查明原因,工作人员会协助办理缴费。缴费后,在2023年12月31日前,因死亡、在本地参加职工医保(含个体医保)或在其他统筹地区参加医保的,可申请退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