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青云上澜苑人才优购房认购指南 苏州青云实验学校

时间:2023-08-14人气:作者:佚名

苏州青云上澜苑人才优购房认购指南 苏州青云实验学校

  认筹方式:先线上认筹,再线下提交资料

  认筹时间:2023年8月12日至8月18日

  认筹等及入口:本次认筹通过认筹小程序进行

  线上资料上传须知:

认筹登记需上传以下材料的图片(JPG格式):具体事宜如下:

  (1)认筹登记人相关身份信息: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户口簿(户头页和本人页,若有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页)、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如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还应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单身且非离异则无需提供);港澳居民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胞证;外籍人士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中文名字的公证翻译件;

  (2)认筹登记人个人所得税明细或参保证明及其明细:

  ① 苏州本市户籍:无需提供;

  ② 非苏州本市户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累计缴纳6个月及以上个人所得税明细或参保证明及其明细;

  (3)有房和无房证明:认筹登记人本人或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包括县级市昆山、太仓)范围内有房或无房证明;

  (4)个人征信及工资流水证明:认筹登记人本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当月有效)、收入证明及近半年以上银行流水,主要核实购房人的还款能力;

  (5)冻资证明:中国建设银行或兴业银行冻资证明。

  (6)认筹金标准及要求:本次认筹采用资金冻结的方式,登记人应当在认筹时间内线上报名前,先进行资金冻结,通过指定银行手机APP线上办理资金冻结,办理成功后留取截屏,或至线下网点办理资金冻结,办理成功后留存回执单;苏州大市范围内以家庭为单位,以下三种情况,冻资金额均为人民币20万元整。

  (1)首套首贷,或名下有一套住房且该套住房房贷已结清的购房客户;

  (2)名下有一套住房且该住房贷款未结清,或名下无房但全国范围内有房贷在还的购房客户;

  (3)全款或名下已有两套住房的购房客户。

 

  线下资料提交须知:

  线下资料提交时间:2023年8月12日—2023年8月18日(每日9:00-17:00)

  地点: 建发青云上展示中心【苏州市工业园区夷浜路与科智路交汇处】

  线下提交资料时,请务必携带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及线上认筹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其他资料详见下文);线上通过初步审核后方可线下提交资料,申请人自行合理安排相关资料提交时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线上认筹手续或线下资料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申请资格。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述资料:

  1、认筹登记人相关身份信息: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户口簿(户头页、户主页和家庭所有成员页,若有未成年子女,还需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页)、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协议或生效裁判文书等,如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还应提供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单身且非离异则无需提供);

  港澳居民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居民提供台胞证及户籍藤本;外籍人士还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中文名字的公证翻译件及护照公证件;

  *温馨提示:认筹登记人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原件必须携带且户口簿婚姻状况需更新至最新状态请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表》《苏州工业园区人才优购房申请信用承诺书》《有效送达地址确认书》三份材料,并按照主管部门的要求填写完整后,携带至现场;

  2、认筹登记人个人所得税明细或参保证明及其明细的原件及复印件:(江苏智慧人社app拉取---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江苏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权益单;个人所得税APP拉取-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申请购房之日起在园区就业创业满足12个月(博士学历的,满足3个月)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记录或社保证明及缴费明细;领军人才无需提供此项材料;*温馨提示:补缴断缴社保不符合人才优先购买商品住宅政策

  3、有房和无房证明:认筹登记人本人或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苏州大市(包括县级市昆山、太仓)范围内有房或无房证明。人才有过房产交易记录的,需提供易主证明,易主证明到对应区域的房管局开具;

  4、申请人学历证明:申请人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上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1份;*温馨提示: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特殊及领军型人才:请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无房证明、毕业证书及特殊及领军型人才证明【由苏州工业园区组织部开具】;*温馨提示:外籍人士需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中文名字的翻译件

  6、个人征信及工资流水证明:人才本人及配偶的个人征信(当月有效)、收入证明及近半年以上银行流水、首付款流水(冻结资金必须为自有资金),主要核实购房人的还款能力,如购房人提交的首付比例,难以达到其还款要求,需提高认筹金缴纳金额,全款客户无需提供;

  7、特殊情况:

  7.1.关于婚前财产证明。离异涉及原配偶婚前财产的,需提交原结婚证与相关住房的房产证;

  7.2.申请人同一户籍中有非自己子女的未成年人、或不是自己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等。这种情况需要提供相关的户籍信息,集体户除外;

  7.2.1.如果是申请人同一户籍下有未成年人、但并非自己子女的情况的,需要提供相关未成年人的户口本、出生证明等证明材料;

  7.2.2.如离异归对方的子女仍在自己户籍下并在家庭成员和原家庭成员处同时录入该未成年人的信息。

  认筹资料咨询电话:0512-66566696

  咨询时间:2023年8月12日-2023年8月18日(每日9:00-17:00)

  认筹必读

  1、请务必使用客户本人所属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后进行认筹,如果因客户登录选房系统的手机号码与提交申请时预留的号码不一致导致无法完成在线选房的,由客户自行承担一切不利后果;

  2、认筹登记人在认筹登记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无论我司对认筹登记人资格审核是否通过,在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发现认筹登记人之前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无效、非法或不完整等情况或认筹登记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则我司有权立即取消其已选定的房源而另行销售,我司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我司有权没收认筹登记人(买受人)的定金,并将相关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3、同一户家庭只可办理一次认筹登记,获得一个认筹编号,如同一家庭用多套资料或同套资料多次办理,将取消参与本次认筹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将由客户本人自行承担;

  4、一个认筹编号对应一个参加摇号的号码,每个认筹编号只允许选一套房源,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必须是认筹成功的认筹登记人;

  5、认筹登记人应当仔细阅读本认筹须知,电子签名确认视为已经阅读并接受本认筹须知内容;

  6、认筹金仅视为认筹登记人对项目房源有购买意向,并不作为成功购买房屋的保证;

  7、认筹登记人在后续选房活动中,房屋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确认选房并签订《青云上澜苑商品房认购协议》后,冻结资金自动转为购房定金。若开盘活动结束后认筹登记人未能选中房屋,冻结资金将于开盘后次日解冻,请及时关注资金解冻情况;

  8、认筹登记人选中房源后应及时按照认筹登记时选择的付款方式(一次性或贷款)办理线下签约、款项支付等事宜;

  ①一次性付款客户需在线上选房活动结束后次日内完成所有房款支付,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场签约及办理款项支付事宜的,应当通过线上转账方式进行款项支付,若一次性付款客户未按照前述约定足额支付房款的,即视为该选房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项目无需再行通知该选房人并有权将该房屋另售,且项目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②贷款客户需在线上选房活动结束后次日内至指定地点办理相关签约、贷款手续。如该选房人未按照前述约定及时办理签约和贷款等相关手续,或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如期足额支付相应款项的,即视为该选房人自动放弃购买资格,项目无需再行通知该选房人并有权将该房屋另售,且项目对此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9、成功认购后,请于2023年8月23日当日至建发青云上展示中心【苏州市工业园区夷浜路与科智路交汇处】签署购房合同,当日需签署合同,且按揭客户需于2023年8月30日12:00前完成“苏易登”按揭登记签字。

标签: 子女  苏州  线上  客户  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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