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11-14人气:作者:未知
成都女童被烈犬撕咬,咬出令人揪心的伤口,也揭开了一场筹款风波。
当被咬女童还在ICU病房抢救时,为筹集医药费,女童家属在轻松筹发起200万元筹款,当日下午就完成了筹款目标。随着女童病情稳定,在网友们“有狗主人和物业赔偿为什么还要捐款”“怎么确定的200万”等质疑声中,女童家属决定原路退回所有善款。
但质疑的声音并未平息,发起又退回的筹款项目在审核上是否过于儿戏?多年前南都、N视频记者曾实测用虚假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轻易通过平台的身份证明审核、医疗证明审核,对外发起筹款求助,如今平台审核是否有所加强?11月1日,南都记者实测发现,使用虚假信息依然能够在轻松筹平台发起筹款项目。有律师指出,目前相关部门对以轻松筹为代表的网络大病筹款平台的监管仍面临困境。
风波:成都女童200万善款筹了又退
10月16日上午,四川成都崇州一名女童在小区内遭烈犬撕咬。参与会诊的医生称女童腹膜后右肾损伤,整个右侧多达20多处咬伤,最长的有8公分。此事持续引发关注,18日,女童家属在轻松筹上发起200万元筹款项目,当日下午便完成了筹款目标。
事发现场。
随之而来的是围绕筹款动机、金额、流程规范的不断争议。
23日晚,女童方代理律师周兆成告诉南都记者,受伤女童已从ICU转出,目前生命体征平稳,200万元的募捐款还未使用,治疗费以此前物业垫付的费用为主。募捐款去向备受关注。同日晚,轻松筹方面回复南都记者称,该笔募捐款不会直接转给家属个人账户,用不完的部分如何处理仍在协商中。此时,已有部分网友申请退款。
25日,女童妈妈发文回应筹款争议,称事件发生时未在第一时间联系上狗主人,慌张无助之下发起筹款,目前女童后续治疗费用暂时有了保障,决定将所有善款原路全额退还。同日,轻松筹方面也发文称,将对“未使用的所有善款”全额原路退回。不过,27日,轻松筹方面再发文,却改口称已退回“所有善款”。
值得注意的是,在10月18日,女童母亲曾告诉南都记者,当时医生并未告知治疗所需费用大致金额。
200万元筹款目标有何根据?轻松筹方面向南都记者介绍,该项目发起前,平台曾与发起人就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并实地到医院了解患者治疗情况。与家属沟通后了解到,女童所需治疗费用可能较高,且事态较为紧急,暂定筹款金额为200万元。
轻松筹方面称,平台在所筹款项全部对公打款到医院,确保筹集款项仅用于女童治疗,并由家属承诺剩余款项原路退回或转捐基金会的情况下,同意了家属筹款的发起。
不过,上述解释没能打消公众的质疑:在大额筹款项目面前,筹款平台如何审核、如何确保项目真实性,如何保障捐款去向?
轻松筹方面告诉南都记者,平台设有机器预审核和人工审核的“双审核”,项目发起时对发起人及患者的身份信息、患者的医疗证明等材料进行审核,并引导要求发起人公开相关的家庭和财产情况。“身份信息和医疗证明上的信息要一致才可以,这是很难伪造的。”
实测:利用虚假信息发起筹款轻松过审
轻松筹平台是否真如其所说的严格审核?南都记者进行了一场实测。
11月1日,南都记者从网络上随机下载了一张“恶性肿瘤确诊单”,以患者妹妹的名义在轻松筹平台发起筹款项目。
在进入大病筹款项目申请页面后,个人需要填写目标金额、为谁筹款、疾病名称、患者家乡四类信息。当目标金额达到50万元时,需要上传预期医疗花费证明,目标金额低于50万元,则无需上传该证明。
南都记者实测可以通过网上下载的虚假信息在平台发起募捐。
在填写受捐人信息时,南都记者发现无需认证患者本人信息,只需在患者证件类型处选择“其他”,并随意输入几个数字即可。而作为受捐人“亲属”,南都记者填写了自己的姓名与身份证号。随后,南都记者上传了“假”的医疗材料。
至于患者的“求助故事”,个人只需撰写200字以内的筹款目的,平台便会自动生成“推荐标题”与“求助说明”。
最后,个人需要“登记”家庭财产情况,例如家庭财产收入情况、有无房产、车产、是否变卖、变卖价值等。个人也可以选择不公开。
南都记者向轻松筹客服询问财产情况填写技巧,客服表示“只要不是太富就可以”。
在完成上述操作后,南都记者成功发起目标金额为25万元的筹款项目,并只把筹款链接发给一位同事进行测试。该同事点击该筹款链接完成捐款10元的操作。
随后,南都记者撤销了该筹款项目,上述筹款链接也作废。据平台方反馈,上述同事出于实测目的捐的10元钱将于7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另据了解,在筹款项目中,若想提出款项,发起人需要输入患者的真实身份证号或出生证号,以及银行卡号。客服表示“银行卡可以是患者本人的,也可以是家属的。”
客服还告诉南都记者,如果筹款金额超过10000元,可以联系他将筹款项目“送上首页”,获得更多曝光。此外,首页项目还能收到平台方的几千元“补贴”,通过私人银行卡即可提现。
对于募捐款的去向,轻松筹方面向南都记者介绍,为了保障筹款最终去向合理,大病筹款的提取是对公转账,在医院给出结款账单后由平台直接转账给医院,发起人是无法提取到个人账户的,因此,不存在可以通过发起筹款骗取大量钱财的情况。“这是最重要的一道保障。”
不过,南都记者注意到,在轻松筹发起筹款前,发起人需同意《个人求助服务协议》,其中有条款提及对医院转账情形:若您实际筹得金额超过(含)30万元或实际筹得金额超过(含)5万元且信息公示不完整的项目,平台有权与医疗机构对接,将所筹得款项直接拨付于求助人(患者)所在医院的就诊账户;或您可以提供预期医疗计划、医疗花费清单等材料,经平台审核通过并公示后分批打款。
争议:多次被曝“支持费”、审核漏洞等问题
轻松筹的审核漏洞早已暴露。
2018年5月,南都记者曾实测水滴筹、爱心筹、轻松筹三大平台发现,用虚假诊断证明及住院证明,即可轻易通过三家平台的身份证明审核、医疗证明审核,成功对外发起筹款求助。同事们分别进行小额捐助后,南都记者在三家平台上均提现成功。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此次在调查过程中,南都记者未将项目链接大范围扩散,以避免无关人员卷入,而仅仅是发动同事进行了小额捐款。
提现成功后至同年5月30日,南都记者并未提供善款流向的明细凭据,三家平台的工作人员也并未致电联系。南都记者曾联系轻松筹客服要求原路退还同事的“善款”,客服人员表示“已经打款成功,平台不支持”。
南都记者了解到,今年5月30日,武汉市反电信网络诈骗中心也发文点名轻松筹,称有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这个平台,利用大家的同情心进行诈骗。文中指出,“花几百多块钱就可以做出各大医院的各种假证明,然后通过轻松筹骗取善款。百度里随手搜索‘轻松筹骗局’就能看到各种各样的骗局。”
不仅如此,近年来,轻松筹还屡次卷入“手续费”“支持费”等争议中。
今年4月,浙江杭州有患儿家属爆料称,轻松筹的筹款顾问李某称可以帮忙筹款,筹得1万元后,却被李某索要8000元“手续费”。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4月16日,轻松筹方面发布道歉声明称,平台对此高度重视、立刻整改。平台对筹款顾问李某立刻开除,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轻松筹严禁筹款顾问向用户收取任何手续费及服务费。向用户收取推广费用的行为严重违反平台的价值观和行为规范,平台对此类行为绝不姑息,将主动报警并配合调查。
这不是轻松筹首次因筹款顾问陷入争议。南都此前报道,2020年5月,水滴筹与轻松筹的员工在重庆肿瘤医院门口发生冲突,双方被曝因“扫楼立项”对骂。两个平台的相关负责人均否认冲突因“扫楼立项”而起,表示不存在扫楼行为,系日常争执。
而在此前不久的4月13日,在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水滴筹员工因扫楼时劝病人立项,打扰到病人,被医院方面清场。随后,水滴筹员工在医院里揪住了他们怀疑的“举报者”殴打。15日下午,水滴筹称“此事系因轻松筹员工言语威胁和污蔑导致”。轻松筹方面则向南都记者回应称,冲突系“水滴筹多次主动激起”。
16日,南都记者获悉,河北石家庄市公安局裕华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殴打他人者、水滴筹员工李某予以行政拘留12日,并处罚款500元。轻松筹方面表示接受该处理结果。
据了解,这些筹款顾问的月工资主要由底薪加提成和绩效奖金构成。在每月完成最低任务量后,超出部分能获得更高的提成与奖励,其绩效奖金也与此挂钩。
去年4月,轻松筹也曾卷入“收费”争议,被曝向捐款人收取“支持费”,甚至捐款1元也被收取3元。对此,轻松筹工作人员回应南都记者称,“‘支持费’是给平台的运营成本费用,平台页面也有详细说明,捐款者有选择权,不是强制性行为。该项举措是方便平台更好的运营,维持运营成本。”
对于营收,早在2017年,轻松筹高管就曾公开表示,轻松筹作为商业化运作的企业,必然需要寻找盈利点,进行商业化变现。其称,轻松筹的盈利点主要来自保险产品精准获客、保险销售等。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7月22日,南都记者了解到,广东轻松保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下称“轻松保”)销售保险产品时宣传“首月0元”“首月0.1元”等,实际是将全年应交保费平摊至后11个月,与相关产品在有关部门备案的条款费率不一致,消费者并未得到保费优惠,被有关部门罚款10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轻松保是轻松筹旗下互联网保险销售平台。
现状:相关部门面临监管困境
成都女童200万元善款筹完又退,被批太过儿戏。围绕轻松筹等网络大病筹款平台的“合规”讨论也从未停止。
广东国知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省法学会经济法学会理事周淑梅告诉南都记者,轻松筹平台不属于慈善组织,有关法律规定目前并未完善,平台方的系列操作违规与否,比较容易引起争议。
南都记者了解到,2020年8月,爱心筹、轻松筹等平台签署的《个人大病求助互联网服务平台自律公约2.0》(以下简称“公约”)发布。公约规定,单次求助金额超过50万元的,发起人应当提交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由平台审核并公示后发起筹款链接。
平台宣称对收款人信息逐一审核。
不少网友质疑,成都女童200万元筹款项目绕过了上述要求。
对此,周淑梅表示,根据《慈善法》的规定,慈善组织应当取得公开募捐的资格方可开展公开募捐行为,轻松筹不属于慈善组织。对于被救助者,依据《慈善法》和《公益事业捐赠法》等有关的规定,受赠人在接受了捐助后亦应当按照约定将善款用于特定通途,不得挪作他用。对于平台而言,其并非公开募捐的慈善组织,仅仅是提供用于发布信息的媒介平台,所要承担的义务有限,主要是严谨审查平台用户的真实资料、提示风险等。
此次轻松筹虽已退回所有善款,但仍有网友质疑:平台方会否在持款期存在挪用、投资理财等行为?
周淑梅告诉南都记者,如果被赠与人不需要捐款,平台将款项原路退回给赠与人的操作,并不能定性为违规行为。善款进入平台后存在资金停留的情况,但是如前所述,善款需要按照约定用于特定的救助用途,不能挪作他用或投资理财行为,否则平台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周淑梅称,根据《慈善法》等规定,慈善机构应当对善款做账目披露,但是平台本身不属于慈善机构,亦非公开募捐人,其属于非公益组织却又开展公益活动的特殊平台,善款又并非由平台长期持有,善款应当如何监管目前也没有特殊规定,这表明了个人大病众筹行为存在的监管漏洞。
当前,相关部门对以轻松筹为代表的网络大病筹款平台的监管正面临“无法可依”的困境。无论是现行《慈善法》,或是民政部于2016年颁布的《公开募捐平台服务管理办法》,其适用主体都不包括网络商业平台。在周淑梅看来,摆脱“窘境”需要出台相应的规定、细则,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引导和监督。
10月25日起,经过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初次审议后的慈善法修正草案公开征求意见。草案中增加一条:“个人因疾病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向社会发布求助信息的,求助人和信息发布人应当对信息真实性负责,不得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骗取救助。个人求助网络服务平台应当承担求助信息真实性查验义务,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郑功成公开表示:“修正草案将个人求助行为和提供个人求助的平台纳入慈善法规范,授权主管部门制定相关政策,这是对现实情形的尊重,也是对基于恻隐之心救急难、帮助特定受益人的慈善行为的立法认可,填补了立法空白。”
出品:南都即时
统筹:南都记者 向雪妮 陈燕
采写:南都记者 郑璇真 陈燕 见习记者 周敏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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