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第二期“惠购湘车”汽车促销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

时间:2023-09-18人气:作者:佚名

湘潭市第二期“惠购湘车”汽车促销补贴申领条件是什么

  湘潭市购车补贴的申领条件如下:

  补贴对象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一)申领人须为自然人车主。

  (二)自2023年9月1日0时至2023年10月31日24时期间,在湖南省内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营主体转出或在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如图)报废本人名下的家用汽车,并在湖南省内汽车销售企业(参与活动车企名单:https://docs.qq.com/sheet/DQm14QnNJVE50Y0FC)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

(图源湖南省商务厅)

  (三)转出的旧车须是本人名下小型轿车或小型普通客车,报废的旧车须是本人名下非营运车,购买的新车须是小型、微型(九座以内)家庭自用的非营运客车(含皮卡)。旧车转让日期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报废旧车以《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交车时间为准,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

  以上时间均须在2023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期间。

  (四)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企业须是湖南省内注册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或二手车经营主体;开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的企业须是湖南省内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企业登记注册地须在湖南省。

  (五)所购家用乘用车新车已经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或办理行驶证;购买燃油车乘用车还须完成购置税缴纳。

  (六)申领人、转出或报废旧家用汽车车主、购买新车车主、交强险被保险人、完税证明纳税人须为同一人。

标签: 机动车  湖南省  新车  二手车  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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