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2人气:作者:佚名
(一)按期搬迁奖励费与提前搬迁奖励费
被征收住宅房屋,在签约期内前2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给予每户按期和提前搬迁奖励费30000元;在签约期内第21天到第3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每拖后1天扣减按期和提前搬迁奖励费1000元;逾期签约的不予奖励。
(二)货币补偿奖励费
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或公有房屋承租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根据签约和搬迁时间的不同,最高可给予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评估价值10%的货币补偿奖励。
具体时间节点和奖励幅度如下:
在签约期内前2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0%给予奖励;在签约期内第21天到第30天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5%给予奖励;超过签约期限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交验空房的(以交验空房时间为准),按其被征收房屋价值的1%给予奖励。
(三)补助标准
1、房屋征收部门对被征收人按照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规定范围和标准选择房屋的公用分摊面积予以免交的差价款。
2、房屋征收部门对享受最低套型面积标准资格的被征收人予以免交最低套型面积标准之内的差价款。选择货币补偿的,将原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补偿至46平方米价值的部分。
3、安置房按普通商品房标准装修的,自安置房交房之日当月起,房屋征收部门可按照每月临时安置费的标准,发放3个月临时安置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