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

时间:2023-11-15人气:作者:未知

山东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

  山东省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对象

  一、注册对象

  注册对象为我省公办小学、初级中学和高级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以下简称中小学教师)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尚未注册的新进教师,须进行首次注册;

  (二)上次注册至今已满五年的教师,须进行定期注册;

  (三)上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符合注册条件的教师,须重新申请注册。

  二、注册结果适用

  (一)定期注册合格人员,可在定期注册有效期内,按照教师资格类别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并享受相应的教师待遇。

  (二)暂缓定期注册人员,自相应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暂缓定期注册意见之日起满2年,仍未注册合格的,不得聘用在教育教学工作岗位。

  (三)注册不合格人员,应立即调离教育教学岗位,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注册范围内的教师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按照注册不合格处理。

标签: 教师  合格  对象  人员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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