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14人气:作者:未知
(原标题: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庭审结束:检方建议判死刑,法庭择期宣判 )
寻亲家长等在法院门口
庭审结束后,寻亲家长仍聚集在法院门口等待被害人杨妞花等人出来。
7月14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庭审于13时50分许结束,历时近4个小时。
贵阳市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余华英于1993年以来伙同他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多次拐卖儿童,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就该案刑事部分展开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公诉机关认为,余华英的行为构成拐卖儿童罪,且情节特别严重,建议法庭判处余华英死刑。余华英的辩护人则建议合议庭充分考虑余华英在案件中的作用和地位。
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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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贩子"余华英受审:供称卖私生子后 又拐卖了十多人
余华英近照
王梅花(化名)说,她不会参加她母亲余华英拐卖儿童案的庭审。
今年将满60岁的余华英是个“人贩子”。根据检方指控和此前判决,1993年起,她陆续伙同丈夫王某文或情夫龚某良拐卖13名儿童。这些儿童均被从西南地区拐卖至河北邯郸。
2000年,余华英曾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抓。当时,余华英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抓。彼时,她和丈夫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余华英获减刑三年。出狱后,余华英一直无事,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找到亲生姐姐后向警方反映了情况。
不少寻亲者聚集在法院门口
7月14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在贵阳市中院开庭。不少寻亲者聚集在法院门口,希望能找到线索。
今日(7月14日),贵阳市中级法院将公开开庭审理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此次余华英被指控拐卖11名儿童。澎湃新闻了解到,余华英曾供述她初次作案是在1992年卖了自己的私生子,这个孩子目前尚未找到。检方最终未就此起诉,有律师分析,这可能是因为证据方面未达到起诉条件,也可能是因为过了追诉期。
开庭前夕,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前往重庆大足、河北邯郸等地,采访了余华英的近亲属、邻居和被她拐卖的受害者,试图呈现一个“人贩子”的犯罪之路。
余华英和王某文在村里的第一处房屋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图
供述称首次作案是出卖私生子
余华英是云南省大理州鹤庆县人。1963年12月29日,余华英出生在当地一户普通人家,排行老四,她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和一个姐姐。
余华英小学读到二年级时母亲去世,随后便辍学回家务农。她17岁那年,父亲去世。1984年,时年21岁的余华英在云南大理游玩时结识了重庆大足籍男子王某文。后两人结婚,王某文把余华英带回了老家。在大足,余华英重新办理了户籍,并拥有了以“510230”开头的身份证号。
1987年1月,刚满23岁的余华英生下女儿王梅花。“两口子都不是勤劳、肯吃苦的人,王某文还在外面搞些偷鸡摸狗的事情。”在同村村民眼中,夫妻俩的风评并不好。
1992年,王某文涉嫌盗窃被抓,余华英母女俩断了生活来源。为了生计,余华英把王梅花交给王某文的哥嫂抚养,自己则前往县城的一家面馆打工。打工期间,余华英结识了人称“龚木匠”的龚某良。
龚某良比余华英大20岁。彼时的龚某良和余华英一样,都有家庭和子女。余华英在没有与王某文解除婚姻关系的情况下,与龚某良同居,并产下一名男婴。
据余华英供述,当时两人的经济能力,不足以抚养这个孩子,加上是私生子,两人商量着把男婴卖掉。在龚某良的运作下,男婴被带到河北省邯郸市某村一个叫王某付的人那里,王某付又将男婴转卖。龚某良和余华英由此获得数千元报酬。
自此之后,余华英开启了长达11年的拐卖儿童犯罪之路。
余华英和王某文在村里修建的第二处房屋,因多年无人居住,已荒废 澎湃新闻记者 王鑫 图
持续多年的“生意”:陆续拐卖13名儿童
起初,余华英和龚某良合伙作案,他们租房后和邻居套近乎,物色拐卖对象。为了取得受害人的信任,余华英甚至带着女儿。
据检方指控,从1993年到1996年,短短三年多的时间里,余华英和龚某良一共拐卖了来自多个家庭的11名儿童,其中有3对是姐弟或兄弟:1993年1月,两人在贵州遵义火车站附近将6岁的小A拐走;同年8月,两人又在遵义将小B和小C兄弟俩拐走;1994年,两人在贵州省都匀市白子桥附近将小D拐走;1995年7月,两人在都匀市小围寨附近将小E和小F兄弟俩拐走;1995年冬,两人来到贵阳,将5岁的杨妞花拐走;1996年7月,两人又回到都匀,在西园村小河边将小H和小I姐弟俩拐走;同年10月,两人在贵阳市东山仙人洞路口附近将小J拐走;随后,两人回到重庆大足,将小K拐走。
“1995年,父母在贵阳打工,租了一间房,我们一家人就住在那里。”杨妞花回忆,那一年,隔壁搬过来余华英“一家三口”,一来二去两家人逐渐熟悉,她和姐姐还经常跟余华英女儿王梅花一起玩耍。在获得她父母信任后,余华英以带她去买织毛衣的签子为由将其拐走。
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伙同龚某良将杨妞花拐走,但杨妞花称,在她的记忆里,当时与余华英在一起的是王某文。“我和姐姐都清楚地记得,那个男的腿是正常的,但是龚某良腿有点毛病。”
上述11名儿童最终被不同的中间人卖到了河北邯郸。
此后,余华英等人沉寂多年。2000年,余华英因涉嫌拐卖儿童被邯郸警方刑事拘留,但两个月后被释放。2004年,余华英重操旧业,她的同伙从情夫龚某良换成了丈夫王某文。
据检方指控,余华英和王某文后来没有在贵州或重庆作案,他们前往云南省楚雄,在南华县和大姚县先后将小L和小M拐卖至邯郸。小M被拐走后,他的父亲前往大姚县公安局报案。经过云南、河北两地警方配合,于2004年5月19日将余华英和王某文抓获归案。面对大姚县警方的审讯,两人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余华英谎称自己叫“张芸”、王某文谎称自己叫“王伟”,并躲过了当地公检法的审查。
2004年9月27日,大姚县法院判处“张芸”和“王伟”犯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该院认为,“张芸”和“王伟”主观上具有拐卖儿童进行贩卖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拐卖儿童两人获利1.35万元的行为,其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
判决后,两人未上诉。服刑期间,余华英于2007年获减刑1年、2009年获减刑2年,于2009年5月18日执行期满,获释后返回重庆市南岸区弹子石居住。
当时,余华英等人的更多犯罪事实未被发现。
如今,余华英涉嫌拐走的13人中,有2人(小L、小M)被警方解救,10人先后找到了自己的原生家庭,1人(小C)至今未找到。
在余华英服刑期间,龚某良被查出患有癌症。龚某良的儿子把他接回家过了四个月后,龚某良于2008年8月1日病亡。
2021年,杨妞花寻亲成功,回到贵州与家人相认 受访者供图
一被拐女童26年后寻亲成功
余华英2009年出狱时,杨妞花还在寻亲。
“如果当时(2004年)余华英能把她拐卖的其他孩子供出来,我应该能早点找到我的家人。”时隔多年,杨妞花对余华英的憎恨并没有丝毫减少——“姐姐告诉我,父亲在我丢了之后把准备盖房子的砖都给砸了,房子也不盖了,到处找我也找不到,就开始借酒消愁,1997年就去世了。母亲精神出了问题,第二年也走了。姐姐成了孤儿,跟随外婆和舅舅生活几年之后也出去打工了。我被拐走后还遭到了余华英的虐待。后来小学没读完就辍学了。”
杨妞花说,余华英不仅害得她家破人亡,上次被抓后也未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致使她26年后才寻到亲人。
和亲人团聚后,杨妞花向邯郸警方报案,希望警方能抓住人贩子。杨妞花说,报案后,邯郸警方对当年的中间人王某付进行了初查。因不清楚父亲当年有没有在贵阳当地报案,杨妞花又向贵阳警方寻求帮助。最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于2022年6月6日对杨妞花被拐卖一案立案调查。24天后,余华英在重庆大足落网。
2023年2月,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对余华英提起公诉。杨妞花的代理律师王文广认为,余华英被指控拐卖多名儿童,并间接造成杨妞花父母死亡的后果,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可能会被判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鉴于这种情况,南明区法院应当将案件移送至贵阳市中级法院审理。4月19日,他向南明区法院递交了案件移送申请书,要求将该案移送贵阳市中院审理。5天后,王文广被告知余华英拐卖儿童一案已经由该院退回至南明区检察院,后期将由南明区检察院移送至贵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
6月9日,贵阳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由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侦查终结,经南明区检察院转至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贵阳市检察院依法向贵阳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7月14日,贵阳市中院将公开开庭审理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
贵阳市检察院发布的案件信息
“好吃懒做”
余华英的女儿王梅花告诉澎湃新闻,她不会去参加余华英的庭审,不想再提及余华英拐卖儿童一事。
如今,余华英和王某文在大足某村的老宅只剩下砖瓦等主体结构,两人后来修建的三间房也因年久无人居住而荒废,院前的杂草无人清理,已长至两米高。
村民们和社区工作人员多多少少都知道余华英和王某文。多位村民告诉记者,他们知道余华英在外面拐卖小孩的事,也知道王某文曾因为偷东西被判刑。记者了解到,王某文目前处于失踪状态,他的户籍已于前几年被注销。也有村民称,王某文还活着,此前他们偶尔在村里能碰到王某文。余华英被抓前回来看过一次房子,但没有人跟她打招呼。
王某文此前的嫂子告诉澎湃新闻,前年,有民警带着王某文回到村里,希望她能将王某文收留。当时,王某文的哥哥已经去世,她也已改嫁,便拒绝了民警的请求。王某文在村里待了几天,后来又不知所踪。
她说,她是贵州人,她嫁给王某文的哥哥时,王某文已经和余华英结婚了。王某文第一次被抓后,她还帮忙照顾过王梅花一段时间。后来,他们离开了村子,两家人的来往也逐渐减少。
她对王某文和余华英印象并不好:“他们就属于好吃懒做的类型,不然怎么会去干那种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