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工伤认定材料有没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材料提交期限)

时间:2023-09-03人气:作者:佚名

提交工伤认定材料有没有时间限制(工伤认定材料提交期限)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应按规定和前述时限提交相应材料,但当事人就确认劳动关系申请仲裁或提起民事诉讼的情形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时限内。

标签: 工伤  职业病  鉴定  职工  前款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