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9人气:作者:未知
2024烟台蓬莱区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告知书
辖区各单位和广大居民朋友:
《烟台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规定蓬莱区全区范围内禁止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现就有关规定告知如下:
一、蓬莱区全域内任何单位、个人在任何时间都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二、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的,应急管理部门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向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及所在辖区的应急管理办公室举报违反本告知书的行为。四、倡导新风尚,文明过节,共同营造安全、文明、宜居的生活环境。敬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感谢您的理解配合。
烟台市蓬莱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