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28人气:作者:佚名
申报时间:9月1日至9月15日
申报入口:丰县一网通办人才综合服务系统
拓展内容:
(一)按照《丰县大学生招引实施办法》,已在2021年度、2022年度被审批享受大学生补贴的人员,本年度若继续符合补贴条件,需根据本次网上申报要求继续申报。
(二)补贴发放期内人才离职但仍在丰县工作的,若新工作单位符合补贴条件的,需由新工作单位接续申报,经审核合格可继续享受补贴。
(三)申报单位和个人在提供相关申报材料时应诚实守信、如实申报。凡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补贴资格,收回已领取补贴资金,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四)各镇(街道)、县经济开发区、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申报评审工作,务必于8月底前通知至辖区内的每个企业,同时做好补贴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并于8月30日前发送《2023年丰县大学生招引补贴审核人员名单》至电子邮箱fxr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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