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7-20人气:作者:未知
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申请助学贷款时应准备以下材料:
(1)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共同借款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新生带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在校生带学生证(或学信网上打印的学籍证明)及复印件;
(4)河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导出的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签字)和家庭困难调查表原件;
(5)借款人应在网点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用于助学贷款办理;已开通个人结算账户的借款人应在网点前台完善更新客户信息(可以在线下向网点申请助学贷款时同时开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