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返聘老教师经费来源(邯郸市退休教师工资调整标准)

时间:2023-08-15人气:作者:佚名

邯郸市返聘老教师经费来源(邯郸市退休教师工资调整标准)

  问:邯郸市返聘老教师经费来源?

  答:

  (一)经费保障。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照年人均2万元标准共同分担,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各负担50%,分配下达各受援县。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服务期满,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后,由受援县一次性发给讲学教师。

  (二)政策保障。各受援县为讲学教师购买意外保险,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标签: 教师  有关规定  经费  工作  邯郸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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