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温州龙湾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最高奖励30万(附举报方式)

社会热点2022-10-27 05:33:16未知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重点时段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治清剿行动,根据《龙湾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简称《举报奖励办法》),鼓励市民举报“厂中厂”、生产加工制造企业(尤其是劳动密集型企业、低小散等企业,涉及危化品、可燃爆粉尘、有限空间作业、喷涂、高温熔融、涉氨制冷、特种作业等危险环节、危险工序)存在的安全隐患,最高奖励可达30万。

  一、举报哪些行为有奖

  1.没有获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证照不全、证照过期、证照未变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未依法取得批准或者验收合格,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的;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2.未依法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者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而上岗作业的;与从业人员订立劳动合同,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的。

  3.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或者未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未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的。

  4.未按规定对危险物品进行管理或者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5.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工作的机构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

  6.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者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或者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发生伤亡事故后逃匿的。

  7.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二、具体奖励标准如何

  1.举报工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经查实的,按照行政处罚金额或没收物品评估价值的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属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的,最低奖励3000元。

  2.举报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经查实的,按照行政处罚金额或没收物品评估价值的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属于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举报的,最低奖励3000元。

  3.举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经查实的,按照行政处罚金额或没收物品评估价值的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属于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举报的,最低奖励3000元。

  4.举报非煤矿山事故隐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经查实的,按照行政处罚金额或没收物品评估价值的15%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其中属于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举报的,最低奖励3000元。

  5.举报事项经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调查属实,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未给予行政处罚或未没收物品或所没收物品无使用价值的,按以下原则给予奖励:属于非煤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危险化学品重大事故隐患、烟花爆竹重大事故隐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重大事故隐患举报的,每起奖励3000元;属于其他重大事故隐患及一般事故隐患的,每起奖励500元。

  6.以上奖励额度仅限于举报人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有效通讯联系方式,并以实地领取或银行转账等方式领取奖金的举报;若举报人仅提供有效通讯联系方式的,或已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但要求以话费充值方式领取奖金的,则每起举报奖励300元话费。

  三、举报途径有哪些

  1.平台举报

  进入“龙湾发布”微信公众号,点击“龙服务”-“安全生产在线举报”,或后台回复“安全生产在线举报”获取链接;或进入“龙湾应急”微信公众号,点击“微互动”-“隐患、事故举报”-“在线举报”。

  2.专线举报

  拨打龙湾区安全生产举报专线电话:86968071,13456053519。

  3.邮件举报

  发送电子邮件到wzslwqyjglj@163.com举报。

本文标签: ,安全生产  ,隐患  ,生产经营  ,重大事故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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