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萧江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的通告
为进一步健全我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机制,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浙江省定价目录》等规定经请示县政府同意(平政发﹝2021﹞68号),决定调整我镇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垃圾处理收费的意义
1.有利于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清除垃圾污染环境,改善我镇生态环境。
2.有利于提高全民环境卫生意识,促进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3.有利于推进我镇垃圾产业化发展,促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循环经济的发展。
二、垃圾处理收费的时间
垃圾处理收费的时间从2022年9月1日起至2023年1月23日止。
三、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1.收费对象: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居民用户。
2.低收入群体优惠政策:对于持有民政部门颁发《低保证》的低保家庭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颁发的优待证明家庭,免收居民生活垃圾处理费。
四、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收费对象:本镇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民办非企业组织、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养老机构、沿街店铺、餐饮业、住宿业、旅游业等非居民用户。
五、收费方式。
由萧江镇环卫所具体组织征收城区内的垃圾处理费,费用统一缴入萧江镇会计核算中心——环卫所的账户。
六、收费标准。
居民用户10元每户每月,出租房和建筑工地暂住人员2元每户每月。其他具体参照平发改价﹝2021﹞5号文件规定执行。
最终解释权归萧江镇人民政府所有。
萧江镇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