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活动商家:
1、在库的限额以上具有手机、pad、电脑类电子产品销售业务的零售企业、个体户。
2、2022年可达到入库纳统标准的销售相关电子产品的企业、个体户,这类单位,由单位自主申报,属地乡镇(街道)、园区审核认可。
活动须知:
(一)活动时间:2022年8月30日—9月30日
(二)发放手机等电子产品政府消费券
手机等电子产品消费券总额为200万元。分为100元券、300元券两种。消费额2000元以下可以核销一张100元券;消费额满2000元可以核销300元券、满4000元可以核销600元券,以次类推。
(三)本次活动适用电子产品包括手机、pad、电脑类电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