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B类人才认定标准(潍坊高端人才认定办法)

社会热点2022-10-25 09:27:36未知

  潍坊市领军人才(B类)认定标准:

  1、国家级人才工程中除顶尖人才以外的人选,国家“万人计划”中除杰出人才以外的人选。

  2、“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中科院“百人计划”A 类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

  3、国医大师,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中国康复医学会、中国抗癌协会、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中国医师协会等二级以上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4、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专利金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位完成人),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获得者(个人奖),吴阶平医学奖获得者,梁思成奖获得者,国际知名工业设计大师。

  5、省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

  6、泰山学者攀登计划人选,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

  7、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负责人。

  8、近5年内担任过世界500强企业任高管的经营管理人才(指总部的副总经理、大洲级区域总裁、首席财务管理人员、首席产品管理人员等)。

  9、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

  10、其他相当于上述层次人才。

  信息来源:关于印发《潍坊市市区人才安居工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潍建发〔202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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