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规赛排名办法:
(1)按球队比赛积分来排列常规赛总名次,胜1场积2分,负1场(包括比赛因缺少队员告负)积1分,比赛因弃权告负积0分。
(2)如两队积分相同,则以两队之间胜负场次决定名次,胜场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以两队相互间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以常规赛所有比赛总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3)如三队或三队以上积分相同,则首先以相互间的胜场率排定名次,胜场率高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再以相互间的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若再相同,则以常规赛所有比赛总得失分率排定名次,得失分率高者名次列前。
(4)当运用以上规则任一步时,如有球队已经能够确定名次,则这些球队的名次不受后面步骤比较结果的影响。
(5)如果按照以上规则仍无法比较出名次先后,则这些球队的名次将通过随机抽签决定。
注:得失分率 = 总得分/总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