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2022 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教学时间及假期安排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初中)
7 月 2 日放暑假
幼儿园参照执行
普通高中学校
7 月 9 日放暑假
中等职业学校参照执行
放假期间,除高三年级可安排适当时间用于完成教学任务外,其它年级一律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五项”管理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
按照要求,各学校要指导学生从爱国主义教育、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劳动教育等方面开展开展丰富多彩的假期活动。同时,也要高度重视教师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假期,精心组织教师业务训,不断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