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平县公共场所哪些情况会给予红牌警示

社会热点2022-10-24 11:47:48佚名

  对存在以下情况的,由属地乡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给予“红牌”警示并停业整顿处理:

  1. 一周内连续两次受到“黄牌”警示的;

  2. “黄牌”警示撤销后,一周内再次被黄牌警示的;

  3. “黄牌”警示后未在规定时限完成整改的;

  4. 因“场所码”落实措施不力,给后续流调排查等工作带来不良影响的;

  5. 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安排,拒不落实“场所码”推广应用且态度恶劣的;

  6. 其他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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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黄牌  ,疫情  ,防控  ,拒不  ,一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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