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可申请社保补贴的申报条件
按照“先缴后补”的原则,申请人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者就业类型应为临沂行政区域内灵活就业或新业态就业;
(二)申请者应在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参保,并缴纳了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就业类型界定:灵活就业人员是指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季节性和弹性工作等形式实现的就业人员。不包括已与用人单位建立全日制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合伙创办企业(包括企业法人、董事、股东等)以及领取个体工商营业证照的个体工商户人员。
新业态就业人员主要指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就业人员。不包括与新业态平台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
六、申报材料
(一)“4050”人员应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2.本人社会保障卡(须激活银行账户功能)或建设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手写本人联系电话,如复印件上储蓄卡号不清晰,还应手写卡号);
3.个人社保缴费凭证。
(二)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应提供材料:
其他类别就业困难人员除应提供身份证、社保卡(或建行卡)、个人社保缴费凭证外,按类别还应提供:
1.属于零就业家庭成员的,应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
2.属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应提供低保证明;
3.属于残疾人员的,应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4.属于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成员的,应提供抚养未成年子女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信息已纳入“山东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的,可通过系统核查比对提取的,不再提供相关材料;相关证件能以电子证照替代的,可以使用电子证照。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