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5月10日
根据关于印发《宿州市实施安徽省妇女创业项目细则(试行)》和《宿州市城乡困难妇女“两癌”救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细则(试行)》的通知(宿妇〔2021〕14号)的精神和要求,对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县内户籍城乡困难患病妇女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并优先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患病妇女。
砀山县妇联联系方式:
电话:0557--8095269
邮箱:ds.women@163.com
地址:砀山县政务新区618室
社会热点2022-10-24 06:54:57未知
发布时间:2022年5月10日
根据关于印发《宿州市实施安徽省妇女创业项目细则(试行)》和《宿州市城乡困难妇女“两癌”救助转移支付资金项目细则(试行)》的通知(宿妇〔2021〕14号)的精神和要求,对经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浸润癌IIB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县内户籍城乡困难患病妇女每人一次性救助10000元人民币,并优先救助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低保患病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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