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乌县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危险区域群众紧急转移的通告
5月份以来,我县持续强降雨,全县平均降水量640毫米,是历年同期的2.4倍,为历史同期第二个高位,山体土壤含水量极度饱和,致灾风险极高,山体滑坡、山洪、泥石流等灾害性风险极大。据气象部门预测,强降雨过程仍将持续,17日至21日我县有新一轮强降雨过程,过程雨量150毫米-180毫米,局部200毫米以上,预计龙图河会出现2米-2.5米涨幅(超警戒水位0.5米),防汛形势十分严峻。为切实做好当前防汛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所有地质灾害点住户、切坡建房户必须转移;山边、沟边、溪边、崖边、已滑坡地带边有险情苗头的住户必须转移;低洼点、山腰点等有险情的住户必须转移;土坯房、浸水房必须转移,留守老人儿童、残疾人、农村五保户等群体必须转移。
二、各乡(镇)对上述区域群众,要采取坚决果断的措施,做到应转尽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广大群众要服从安排,坚决转移。
三、广大人民群众要进一步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强降雨期间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特别是远离道路边坡、挡土墙、老旧房屋等危险区域。
四、广大群众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充分认识地质灾害的滞后性,注意防范地质灾害和次生灾害的发生。强降雨期间,不得上山从事农事活动。
五、为防止清理时发生二次崩塌、滑坡,造成人员伤亡,发生灾险情后不宜马上清理土石方,降雨结束后2-3天仍是易发高发期,应等后山岩土体稳定后方可清运土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寻乌县人民政府202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