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台经济开发区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公示
自6月12日起,芦台经济开发区在全区开展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现将专项行动举报内容、举报方式、举报须知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1、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侮辱妇女等违法犯罪行为;
2、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
3、聚众赌博、组织容留卖淫、吸毒贩毒、“两抢一盗”、网络犯罪、交通肇事等违法犯罪行为;
4、养老诈骗和电信网络诈骗行为;
5、对违法犯罪进行包庇纵容,失职失责的违纪违法行为;
6、其他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方式
举报地点:唐山市公安局芦台分局(地址: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32号)
举报电话:022-69388464
举报邮箱:ltgajjw@126.com
举报信箱: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建设路32号唐山市公安局芦台分局“雷霆风暴”专项行动线索接收组
举报地点:唐山市公安局芦台分局场部派出所(地址: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路14号)
举报电话:022-69388770
举报邮箱:ltfjcbpcs@163.com
举报信箱: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新华14号场部派出所
举报地点:唐山市公安局芦台分局小海北派出所(地址: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东西线与小堼线交叉路口西80米)
举报电话:022-69358110
举报邮箱:ltxhbpcs@163.com
举报信箱:唐山市芦台经济开发区东西线与小堼线交叉路口西80米小海北派出所
三、举报须知
1、提倡实名举报,匿名举报者应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对举报人、提供线索者,相关单位应依法为举报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等保密。
2、为便于调查核实,请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尽量详细,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
3、举报人对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4、举报受理内容为公布的6类线索,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向相关部门反映。
特此公告。
芦台经济开发区夏季社会治安整治“雷霆风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