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消费热情,加快市场复苏,推动供给侧改革,努力提供更多群众乐于、便于参与的优质、优惠活动与服务,有效促进消费回补,提升消费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消费嘉年华”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消费嘉年华”活动时间:
2022年6月20日09:58-8月18日
活动范围:
1、电子券面向本县所有市民及外地来定兴消费者。
2、参与主体为自愿参加活动的限额以上贸易企业。(企业名单附后)
活动方式:
1、发放政府电子消费券;
2、鼓励商场、超市、餐饮、加油站、药店和汽车销售企业同时开展打折、让利、发放优惠券等多种促销活动。
政府电子消费券设置政府电子消费券由县政府提供支持资金200万元。电子消费券设置通用消费券和汽车消费券两大类。通用券在参与活动的所有商户使用,汽车券在参与活动的汽车类商户使用。
其中通用消费券设置:
20元消费券1.5万张,共计30万元;
50元消费券1万张,共计50万元;
80元消费券8500张,共计68万元;
200元消费券600张,共计12万元。
通用消费券共计160万元。汽车类消费券设置:
2000元汽车消费券50张;
5000元汽车消费券60张;
汽车消费券共计40万元。
领取方式
领取方式:
微信“建行龙支付”点击“惠生活”、“惠活动”、“定兴县消费嘉年华”抢券,抢到后到指定门店消费 支付时直接抵扣。
活动方式
(一)政府电子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60天内有效。
(二)社保卡和商家预付卡不能与电子消费券同时使用。
(三)电子消费券核销规则:1、通用券核销规则:在报名参与活动的所有商户消费,单笔满80元可核销一张20元消费券;单笔满200元可核销一张50元消费券;单笔满320元可核销一张80元消费券;单笔满800元可核销一张200元消费券。2、汽车券核销规则:在报名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消费,单笔满5万元可核销一张2000元消费券,单笔满10万元可核销一张5000元消费券。
(四)政府电子消费券不设找零、不可提现。
(五)每单消费仅限使用一张政府电子消费券。
(六)结账时消费者出示政府电子消费券,在商家POS机刷卡消费,商家扫描核销。
(七)消费者在使用政府电子消费券消费时,可以与商家促销活动叠加使用。
“消费嘉年华”活动企业名单
1.定兴县大瑞蛋品销售中心
2.定兴县旭鸿加油站
3.定兴县兴泰家用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4.定兴县中科电子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5.保定中汇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6.河北惠友商业连锁发展有限公司
7.保定大钟寺商贸有限公司
8.保定五合窖商贸有限公司
9.定兴县亿隆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10.定兴县昌盛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11.定兴县友谊商贸有限公司
12.定兴县弘泰商贸有限公司
13.定兴县董誉繁商贸有限公司
14.定兴县富金电器有限公司
15.定兴县圣欣商贸有限公司
16.定兴县众力加油站
17.定兴县佳佳乐糖酒副食有限公司
18.定兴县建英糖酒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9.定兴县东旭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20.定兴县巨兴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21.定兴县东方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22.定兴县朝阳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23.河北康城大酒店有限公司
24.定兴县华海饭店
25.保定燕城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