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坝坝宴坚持“谁举办、谁负责”“谁备案、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对每餐次就餐人数50人以上(含50人)的农村坝坝宴实行备案制度,举办者应当在举办前2日(丧事家宴及时报告,下同),以纸质或电子形式向所在村委会提交《农村坝坝宴备案表》,备案表需载明就餐时间、地点、就餐人数等信息。
县(市、区)域内发生本土疫情期间停办坝坝宴,市(州)域内发生本土疫情期间倡导“非必要不举办”。
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农村坝坝宴按规模大小实行分级指导,总人数规模控制在100人以内(包括流水席规模)。
每餐次人数在50人以内(含50人),由举办地乡(镇)人民政府督导村委会安排疫情防控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每餐次人数50人-100人(含100人),由举办地乡(镇)人民政府安排疫情防控人员进行现场指导。
应急状态期间,农村坝坝宴一律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