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旅居史人员来泸实施居家隔离(不满足居家隔离条件的,实施集中隔离),第1、3、7天进行核酸检测,直至离开风险地区所在乡镇(街道)满7天为止,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
要求:书面承诺严格遵守居家隔离管理要求。原则上单独居住(单人单间单厕)。用餐限制在隔离房间内,不得外出,拒绝一切探访。不与家庭成员接触,必须接触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采用自然通风,空调运行时门窗尽量不要完全闭合。每天早、晚各进行一次体温测量,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及时主动报告社区,闭环转运至医疗机构就诊。
居家隔离期间,要单独居住或单间居住,使用单独卫生间,足不出户,拒绝一切探访,每日自行测量2次体温,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报告,及时闭环转运到医院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