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2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3日(星期日)至5日(星期二)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请广大市民提前安排好工作生活,节日期间注意安全,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根据《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安排,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享受高速免费通行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近期,国内多地出现散发或聚集性疫情,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出省,尤其不要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发生疫情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