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动复工复学,省委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通知,决定依托电子健康卡开通线上办理复工复学人员电子健康通行卡业务。
办理范围:
在山东省境内连续居住14天及以上,因复工复学需要出行至异地的(以下简称出行人),可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
办理条件:
出行人连续14天以上没有发热(37.3℃以上)、持续干咳、乏力等症状,且排除以下情形的,可申请办理电子健康通行卡:
1.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出院后观察未满14天的;
2.疑似病例、阳性感染者,未治愈或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
3.被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未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
4.离开本省行政区返回后居家观察未满14天的;5.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接触史,隔离观察未满14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