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发布来院人员告知书
尊敬的来院人员:
为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保护易感者等工作,减少医院内交叉感染,现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最新文件规定,现向所有来院人员,作如下告知:
一、医院呼吸内科门诊搬至院前急救办公室东侧,电话:8336698。
二、医院暂停残疾人等级评定工作。
三、医院各科室门诊正常开诊。
四、所有门、急诊患者都要在相应区域进行预检分诊,如:北院门诊一楼、南楼一楼大厅、三楼导诊台。
五、所有来院人员都要主动配合医院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医院在所有入口处配备了手持式测温仪。
六、检测体温超过37℃并14天内是否去过湖北、浙江及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或接触过湖北、浙江及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患者由导诊人员转至发热门诊就诊。
七、所有就诊患者的身份信息、通讯信息要保证正确,接受并签署《承诺书》。如果疫情相关信息不提供、隐瞒、虚假,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八、住院患者的探视陪护人员数仅限一人,必须身体健康、无疫区及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凭陪人证探视陪护,其他人员严禁探视。探视陪护期间要做好患者和自身防护,必须戴口罩、少走动,做好手卫生、开窗通风,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时应立即报告医务人员。
九、上述相关事宜不明白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6266697进行电话咨询,非工作时间请拨打8297005进行咨询。
对自己负责、对他人负责、对社会负责,让我们并肩携手、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保卫战!
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
二〇二〇年二月八日
来源: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