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财政采取哪些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渡过疫情难关?
市财政局局长 刘斌:为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稳定发展,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在认真落实好国家、省出台的一系列财政政策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渡难关稳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积极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一方面,新设立总规模1亿元的应急周转资金池,对短期内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给予还贷、续贷支持。目前,首批5000万元应急周转基金已拨付承办平台。另一方面,对市政府确定的防疫物资重点生产保障企业贷款,市财政给予贴息支持。同时,对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加大中小企业信贷支持力度的金融机构,市财政给予信贷奖励。
二是积极帮助中小企业降低成本负担。一方面,做好增加企业收入“加法”,对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申报、审核“绿色通道”,确保资金“早拨付”、企业“早受益”。另一方面,做好减少企业支出“减法”,配合人社、税务等部门,认真做好企业事业保险稳岗资金返还、缓缴社会保险、降低社保费缴纳费率、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工作,进一步减轻企业成本支出压力。
三是尽力简化政策落实程序。按照“能快则快、能简则简”的原则,市财政向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市区财政局印发了政策落实程序,确保政策能起到“立竿见影”效果。比如,对于贴息政策,精减了县市区向市级申报环节,直接由县市区财政先行兑付,市财政通过财政体制补助县市区,加快了政策兑付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