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例:患者,女,68岁,常住武汉理工大学友谊校区5栋,现居住于岱岳区范镇东岔河村富兴家园12号楼。1月23日随配偶、女儿、女婿、外甥女乘私家车(鄂ACQ540)由武汉返回范镇东岔河村;1月24日凌晨1:00左右至早8:00,在河南省驻马店服务区停留,在车上休息;13:00左右在山东省曹县服务区就餐;后在梁山服务区加油;18:00左右到达范镇东岔河村,一行5人,居家自行隔离,未接触其他人。患者2月6日下午出现腹泻,2月7日晚出现发热症状,经岱岳区范镇卫生院初诊,转运至泰安市第一人民医院集中隔离点(圣康医院)留观,2月9日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第2例:患者,女,37岁,湖北省武汉市人,工作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现家居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范镇东岔河村富兴家园,与2月9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1月23日自武汉返回泰安市岱岳区。2月10日确定为新冠肺炎病例,临床分型轻型,无基础性疾病。正在隔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