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泰安人社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措施

社会热点2022-10-22 13:47:28佚名

  泰安人社“五零”服务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劳动者合法权益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保护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泰安市人社局通过丰富劳动监察信息化支撑手段,创新推出“五零”服务,确保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在防控期间“不间断、不误事”,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举报投诉“零跑腿”。畅通劳动者维权举报投诉多形式网办、掌办渠道,尽最大可能“零跑腿”服务。在泰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和广播电视媒体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在“泰安人社”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布投诉举报二维码,通过电话、微信调解等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8812580和12333热线电话作用,安排专人在线接听、解答、接收有关问题线索,及时解释政策、答复劳动者权益诉求,将“线下”维权转向“线上”维权。对不能通过电话和网络举报投诉的事由,为劳动者开通微信远程视频举报服务,由劳动保障监察员“屏对屏”接听接待,有关证据材料图片和资料表格均可“零跑腿”远程传送。2月3日以来,全市共受理复工时间、春节假期工资支付、企业复工复产争议纠纷等方面政策咨询和举报投诉175人次,均通过线上渠道及时有效地进行了妥善处理。

  二、监察执法“零见面”。为应对疫情防控期间对劳动监察执法工作带来的不便,建立“零见面”远程线上执法新模式,可实现远程视频图像监控、现场声音实时回传、案件现场与后台监察员即时对讲沟通等功能,远程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录音录像和后台研判分析;强化案件督导处理力度,统筹好存量案件化解和增量控制,通过邮寄、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寄送证据材料或送达法律文书,减少现场办理环节;利用“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线上部署开展社会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根治农民工欠薪工作机制完善、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梳理等工作;利用“山东省劳动保障监察联动平台”,开展各类举报投诉、劳动纠纷案件的在线登记、流转、反馈,做到“一点投诉举报,全市联动处理”,减少不必要聚集。2月3日以来,对全市394个在建项目、3万余名实名制工人在落实10项制度方面再梳理,尽最大努力把疫情对劳动者权益带来的影响和冲击降到最低限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劳动监察保障服务不断档,第一季度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三、案件办理“零拖延”。充分认识当前部分企业面临较大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不和谐因素显著增加的严峻形势,对涉及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权益保障等方面矛盾纠纷带来的风险挑战,及早谋划防范对策措施。对处理措施不明确,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及时进行集体研究,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逐案研判,统一案件处理尺度和处理措施。充分利用“山东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大数据手段,围绕工程项目“实名制设备、工资专户绑定、平台代发工资”等数据指标检查落实情况。今年以来,平台累计代发157个项目、4699人次、2658万元,进一步强化数据预警预测,精准研判施策,全力支持抗击疫情和建设项目复工复产,提高案件查办的精准性和时效性。

  四、应急响应“零延迟”。加强应急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在线接听接收有关问题线索,严防因疫情导致职工无法提供正常劳动、停工停产、提前复工或要求职工提前返岗、延长春节假期等有关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零延迟”处置疫情期间劳动纠纷案件。加强对用工密集、劳务派遣等人员流动性较大的企业用工监测,有效防范和处置突发情况。疫情防控期间,发生劳动关系重大事件的,及时妥善处置,并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人社局报告。市劳动监察专班全体20名党员干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做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积极响应疫情防控工作。

  五、普法服务“零距离”。通过网站、公众号、网络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开展劳动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宣讲,进一步增强劳动者合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依法用工自觉性。加强企业用工指导服务,严格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转发人社部〔2020〕8号文件做好我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的要求,加强对用人单位尤其是受到疫情影响的单位劳动用工的指导和服务;针对在建工程项目节后复工这个关键点,提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宣传工作,要求工程建设领域所有在建项目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复工农民工摸排和信息登记,严格落实实名制考勤制度。当前全市394个在建项目实名制覆盖率100%,夯实了疫情防控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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