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版“盲井”:杀害智障男伪造矿难冒充家属骗赔,14年后三人归案

时间:2024-05-30人气:作者:未知

现实版“盲井”:杀害智障男伪造矿难冒充家属骗赔,14年后三人归案

为了骗取死亡赔偿金,的某伙同他人将一名智障男子从四川带到福建一家煤矿务工,其间杀害该智障男子伪造矿难,然后多人冒充死者家属及老乡向煤矿索赔,骗取赔偿19.8万元……

这是2008年发生在福建将乐县的一起现实版“盲井案”。然而,一直到2022年,随着的某、余某某、张某某相继归案,尘封14年的秘密才被揭开。因犯故意杀人罪,的某被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余某某、张某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六个月。

近日,红星新闻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三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二审从轻减轻改判。对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3人因犯故意伤害罪分别获刑 资料图片 图据视觉中国

杀害智障男子伪造矿难

冒充死者家属骗赔19.8万元

电影《盲井》于2003年上映,讲述了一个发生在矿区的故事。两名男子,先是将打工者诱骗到矿区做矿工,然后合谋将其杀害在矿井下,制造事故假象。随后,两人冒充死者家属向矿主索要赔偿……这部电影曾获得第53届柏林国际电影节银熊奖。


图为《盲井》的剧照截图

而在现实中,也发生着类似的案件。2008年10月,的某为骗取死亡赔偿金,伙同余某且(另案处理)将一名智障男子带到福建省将乐县某煤矿务工,其间杀害该智障男子伪造矿难;张某某、余某某明知的某等人利用伪造的矿难骗取赔偿款,仍冒充死者家属与煤矿谈判,协助骗得赔偿款19.8万元。

判决书显示,的某、余某某、张某某三人均是四川雷波人。的某,男,1981年出生,文盲;张某某,男,1977年出生,初中文化;余某某,女,1970年出生,文盲。

的某供述,2008年到2009年之间的一天,余某且叫他一起带一个智障男子去福建省打工,届时将智障男子杀死后找老板索赔骗钱,事成分给他3万元。次日早上,余某且带了一个智障男子与他会合,三人乘坐汽车,又转火车最后到了福建。

的某称,余某且冒充智障男子的兄弟,自己冒充智障男子的朋友。第二天,三人到一处煤矿务工,他们在一个班组上班,到矿井里挖煤。约三天后的早上,他与余某且在矿井里找到一个顶部煤层很松很烂的地方,上面刚好有一块大煤石,撬一下就会整片坍塌下来,二人即商量并确定动手杀人。

事发时一涉案人边刨边装哭

14年后涉案三人归案揭开真相

于是,两人骗智障男子把安全帽脱掉。的某供述,余某且带智障男子到那个顶部煤层很松的地方作业,当时智障男子弯着腰在铲煤,他与余某且各拿一把洋镐站在智障男子背后1米左右的位置,一起用洋镐去撬该男子头顶的煤层,致大煤石掉下来砸到男子的头部和后背。

的某称,事发后,他们跑到旁边的矿井喊来几个工人,一起用手把智障男子身上的煤石刨开,余某且边刨边装哭。最终,该男子死亡。

之后,张某某、余某某等人前往福建,冒充智障男子的家属与煤矿谈判。该煤矿的承包人王某某陈述,“死者家属”要价80万元,最后谈妥19.8万元,签完协议后火化。“死者是四川籍人,大约30岁,在矿山上班不到半个月,出事故的位置有石头塌下来,当时以为是事故因而未报警。”

事后,几人一起坐火车再转汽车到云南永善的一家宾馆将赔偿金瓜分。在供述中,的某称余某且分给他3万元,张某某、余某某均称分到1万元。然而,一直到2022年,这起尘封14年之久的“盲井案”才被揭开。

判决书显示,公安机关在一起案件的扩线侦查中发现的某、余某某、张某某涉嫌杀人制造矿难并骗取财物的犯罪。2022年1月、2月,的某、余某某、张某某归案,移交给福建泉州警方。

一人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

两人犯诈骗罪分别获刑五年、四年半

2022年,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的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余某某、张某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其二人参与诈骗数额共计人民币19.8万元,犯罪数额巨大。

的某、余某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具有坦白情节,张某某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具有自首情节,对三人依法均可从轻处罚;但张某某伙同余某某等人,采用冒充死者家属及老乡参与处理矿难赔偿,骗取赔偿款,犯罪动机卑劣,对两人应酌情从重处罚。


3人冒充死者家属及老乡参与处理矿难赔偿,骗取赔偿款,图为漫画资料图(图文无关)

因此,该法院一审依法判决,的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某某、张某某犯诈骗罪,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五年、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责令三人共同退出赃款19.8万元返还被害人王某某。

三人因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请求二审从轻减轻改判。法院还查明,2003年左右,的某堂弟敌某欲登记结婚但未达到法定婚龄,敌某即与的某互换身份信息,此后的某一直以敌某身份生活。原公诉机关指控、一审判决均认定在将乐县伙同余某且杀害智障人员的被告人身份信息为敌某有误。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判除认定的某身份信息错误外,认定其余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因此,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在二审中,法院对的某身份信息予以纠正。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红星新闻记者 江龙

编辑 张莉 责编 官莉

展开全部内容
相关文章
本类推荐
热门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