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城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调价
3 月 10 日,市发改委对各天然气销售公司发布关于阶段性调整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泰城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由 3.19 元 / 立方米调整为 2.88 元 / 立方米。执行时间自 2020 年 2 月 22 日起至 6 月 30 日止。
通知指出,按照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0〕161 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决定阶段性调整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泰城城区非居民用天然气终端最高销售价格由 3.19 元 / 立方米调整为 2.88 元 / 立方米。各天然气销售公司直供工业用气价格以及化肥等涉农生产企业用气价格可在最高销售价格基础上适当下调,具体下调比例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各天然气销售公司要加强供需衔接,保障下游企业用气需要,确保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