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市体育局疫情处置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贯彻落实市委领导小组第19号《通知》做好体育方面有关工作的通知”,了解到,13日起,泰安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生态绿地健身公园室外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全面向群众恢复开放。
通知提出:自3月13日起,泰安市体育中心、全民健身中心、生态绿地健身公园室外公共体育活动场所,全面向群众恢复开放。全市各级各类室外体育活动场所在防止人员规模聚集的基础上,有序向群众开放。恢复开放后,各主管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完善原有防控工作机制,继续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提供高质量服务。
此外,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室内体育场所继续关闭,经营性场所不得营业,所有体育赛事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继续暂停,各类训练教学继续推迟。
附件: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功能区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Ⅰ级调整为Ⅱ级、我市各县市区全部调整为低风险区的形势要求,更加科学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保持原有防控工作机制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应急响应级别调整后,我市各级原有的疫情防控领导机制和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不变、工作力度不减。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外防输入”工作策略,继续落实好既定的分区分级差异化精准防控措施,抓好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场所、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管理。出入社区(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一律按规定落实戴口罩、“泰安通”扫码、测量体温等措施。在全市继续进行流感样症状筛查,居民必须每日自测2次体温,身体有异常情况的必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就诊。
二、加快恢复餐饮服务业。各类酒店、快餐店、馒头房、理发店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餐饮服务业,要在落实体温检测、消毒通风、加大就餐间隙等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尽快恢复营业。要控制疏导人流、避免人员聚集,从业人员每天至少2次测量体温,工作期间全程戴口罩及手套。
三、有序恢复市内公交、出租车运营。县际乡村客运班车、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要全面恢复运营,落实好一班次一消毒、开窗通风、隔座错排载客等各项防护措施,确保安全。乘客上车必须戴口罩、测体温、扫“泰安通”。
四、有序开放景区、公园等室外公共场所。各类休闲公园、生态绿地、城乡广场、体育场等室外公共活动场所,在防止人员规模聚集的基础上,全面向群众开放。泰山等重点景区,根据有关规定适时开放。
五、严格执行泰安市以外的来泰人员第一时间报告制度。特别是境外来泰安人员,要严格执行指挥部第6号通告,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所在单位报到,第一时间申请山东省健康通行卡(码),未持有效期内山东省健康通行卡(码)人员必须严格落实居家观察、集中观察等防控措施,不及时报到或拒绝接受管理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严控非本村居社区的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村居社区。对于外来人员进入社区(村)要严控,必须测量体温、扫码登记。逐步取消对本社区(村)居民的出行限制,有条件的可将固定岗改为流动巡查,采取灵活的方式进行管理管控。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的省外、境外来泰安人员情况,持续做好公共场所防疫消杀等工作,引导和督促辖区居民落实个人防护措施。
七、严控聚集性活动和室内文体活动。继续停止大型群众性活动,会展、演艺、影剧院、网吧、KTV、博物馆、图书馆、美术馆、公共浴室等空间相对密闭、人员相对聚集、非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行业、场所暂缓开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