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加强当前疫情防控通告(高碑店市疫情通报)

社会热点2022-10-19 10:34:12未知

  全市各位居民:

  为进一步应对本轮疫情,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1年10月24日起,全市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并通告如下:

  一、棋牌室、麻将馆、宗教活动场所等聚集性场所,暂时停止对外开放(营业)。

  二、全市暂时关闭农村集市和马路市场,不得举办各类庙会、灯会等聚集性活动。

  三、各类经营主体和公共场所暂停举办线下促销、展会展览、商品展销及促销等聚集性活动。所有景区、图书馆、文化馆、影剧院、网吧、游戏厅、酒吧、KTV、洗浴、足疗按摩、健身馆、体育场馆、饭店酒店等聚集性场所,严控活动人数,接待量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

  四、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全部设置一米线,进入须测温、扫码、佩戴口罩。同时,健全和完善疫情防控责任制和管控制度,配备必要的消杀防控物品、设施,落实场所消毒、通风及信息报告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合理安排个人行程,不得前往涉疫地区出差、旅行。全市居民离开本市或回到本市,或与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重叠史的人员,都要主动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按照防控政策和要求落实集中隔离、居家医学观察、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六、广大居民推迟或取消所有集会、聚餐活动。坚持红事缓办、白事从简,减少疫情传播风险。

  七、勤洗手、科学佩戴口罩、少聚集、遵守咳嗽礼仪;实行分餐制,使用公筷;做好居住、工作场所清洁消毒与通风,保持厕所卫生,保持健康生活方式等。

  八、密切关注自身健康。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腹泻、味觉丧失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市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如实告知个人接触史、旅居史和活动史。不要自行用药,不到没有资质的诊所就医,以免延误诊疗,造成疫情传播扩散。

  九、各镇街、各行业管理部门和执法监管部门,加强公共场所行政管理和执法监管。针对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不规范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议,督促主体责任单位限时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

  十、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高碑店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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