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备受理机构
居民居住地所在的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为社区(村)报备的受理机构,社区(村)党支部书记、居(村)委会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将具体受理电话、微信等联系方式及时向居民发布,并保持24小时畅通、有人值守。
报备的事项
(一)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单位、手机号码及其他必要身份信息。
(二)个人健康码实时截图。
(三)个人行程码实时截图。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提供相关票据截图,自驾的提供车辆车牌号。
(四)是否进行核酸检测及检测结果。
(五)疫情防控部门要求报备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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