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兴县关于清明节疫情防控通告(定兴县关于清明节疫情防控通告公告)

社会热点2022-10-19 03:14:27佚名

  定兴县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近期,全国和我省发生多起奥密克戎变异株新冠疫情,疫情形势严峻复杂,防控工作仍需毫不松懈、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清明将至,为避免返乡祭祖聚集活动造成病毒传播和交叉感染引发聚集性疫情,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非必要不返乡。清明节是返乡人员流动高峰期,人群流动、聚集将增大感染病毒风险,提倡非必要不返乡,尽量通过网络祭扫、委托亲属祭扫等方式追思先人,降低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风险。确需返乡的,必须提前向所在社区、村报备,并按要求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不主动报备的,集中隔离期间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造成疫情传播、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避免人群聚集。清明扫墓祭祖错峰出行,不组织、不参与集体公祭、集体告别、家族式大规模扫墓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活动,主动劝导身在外地的亲人不返乡祭扫。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督导检查,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场所管控。公墓祭扫要落实预约、错峰、限流等防控措施;私墓祭扫要从简从小,合理安排祭扫时间和出行路线,错峰祭扫,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公墓等集中祭扫场所要严格落实测温、扫码、佩戴口罩、登记等常态化防控措施,健康码黄码或红码人员、处于健康监测期间的人员不得进入公墓等场所。凡到现场祭扫的居民,请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健康码绿码、扫“场所码”,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公墓等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好商场、超市、宾馆、旅游景区、广场公园等重点场所戴口罩、一米线、三码联查等防控措施,严禁出现人员聚集现象,严禁开展各类聚集性商业促销活动。

  四、严格出行要求。广大居民要密切关注国内、省内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出行;确需外出的要严格落实报备工作制度,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定后详细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报告外出旅居轨迹。严禁参加大型的商业演出、聚餐等人群聚集性活动,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阳性病例所在县(市、区)。

  五、严控聚集活动。广大居民应始终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原则,确需举办的应严控参加人数,严格落实报备制度。提前3天向属地村委会或社区和单位进行报备(报备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人员范围和数量)。聚集活动承接方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主动接种疫苗。接种新冠疫苗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预防传染、保障全民健康最有效的手段。请符合接种条件的3岁及以上和已全程接种灭活疫苗、腺病毒载体疫苗满6个月的18岁及以上群众尽快到接种点接种疫苗,进一步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七、加强个人防护。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尽量少外出、不聚集,不参加线下聚集性活动,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时刻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立即做好个人防护,就近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文明祭祀、从简从俭,是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需要,更是弘扬传统文化、推动形成新时代文明新风的迫切要求。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守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共同度过一个平安、文明、有序的清明节。

  定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28日

本文标签: ,疫情  ,防控  ,报备  ,疫苗  ,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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