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国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社会热点2022-10-18 22:23:40佚名

  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计 148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及原则

  1、本次招聘方式为统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坚持德才兼备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所需具体条件见《安国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同时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保定市户籍或生源地(不含定州、雄安新区),《岗位信息表》对户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等;

  5、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中“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可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有关精神,此次招聘教师岗位对教师资格证不再要求,无教师资格证者可以报名应聘,但须在入职后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取得的,予以解聘。应聘语文教师岗位还须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13日后出生),其中报考教育系统的考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6月13日后出生)。《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的岗位不限年龄;

  7、本次招聘部分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 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

  (3) 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 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 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年、2021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8、《岗位信息表》中生源地是指考生最后一次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地;

  9、外地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考需要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条件:

  1、安国市在职在编人员;

  2、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确定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 报名方法、程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有岗位设置开考比例3:1,当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不足3:1时,则核减该岗位招聘数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同一单位相同岗位分设A、B等多个岗位的,由于报名人数不足,核减或取消的计划可在此岗位间进行调整,并适时发布补充公告)

  2、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03:100

  3、报名时间:6月18日9:00至6月22日17:00。审核截止时间:6月23日12: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6月23日17:00。

  报名最后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免影响报名应聘。

  4、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自律机制。应聘人员须阅读并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及《2022年安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防疫须知和个人健康诚信承诺书》(附件3),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或不符合本《公告》及《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按报名网页上《提示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并严格按要求上传电子照片,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审核通过后,考生通过支付宝或微信扫码缴纳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页提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考生缴费后请再次登录系统查询报名状态,确认报名及缴费是否成功,以免影响考试等。注:为防止出现“报考人员支付宝或微信已付款,但由于技术原因导致网报平台费用未到账”现象,进而导致报名失败,请广大报考人员务必于网上缴费操作完成后,在6月23日17时00分前重新登录考试报名平台并查看“缴费状态”。若显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6月30日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agrsjgbk@163.com。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8)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报名成功后按《考生防疫须知》及时申领河北健康码,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记录表及诚信承诺书》,坚持每天打卡并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记录每日健康情况并严格控制个人行程,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笔试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公告,发布渠道在本次报名系统和安国市人民政府网公告,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笔试准考证》。后续程序时间安排根据全国疫情防控形势另行确定,并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请进入笔试环节考生随时关注,以免影响参加考试。

  2、笔试科目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或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佩戴医用口罩,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考试开考前48小时和7日内(以出报告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考试当天的入场时间,即8时,且两次报告的间隔时间不得小于24小时)两次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纸质报告(原件),且“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绿码及体温正常(<37.3℃),方可参加考试。健康码红码、黄码及行程码带*号、弹窗人员均不得参加。考试前28天有国(境)外旅居史,考试前21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试前21天内与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人员密切接触或与次密切接触者接触的,为治愈出院新冠腅炎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或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家属和密切接触人员有感染新冠肺炎和其他情况的,考前14天有中高风险或涉疫县(市、区)旅居史的,以及按防疫规定是其他需要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的,均不得参加。查验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无接种禁忌的人员要按接种程序完成接种,符合加强针接种要求的,及时完成强化接种。无接种记录人员,须完成核酸检测、胸部CT、血清学抗体检测。外省人员入安后“落地即检”,24小时后48小时内完成第2次核酸检测。请考生下载《身体健康状况监测表及诚信承诺书》并认真填写,考试时带至考点交工作人员,不能提交的,不得参加考试。考生要实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不要参加聚集性活动,减少不必要流动。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自我防护。因特殊原因未携带身份证的,可先参加考试,但须考试结束后到考点办照像备查,否则取消后续资格。考生入场前按《考生防疫须知》完成相应程序,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出现发热等症状,将按疫情防疫工作要求进行处置。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事业单位考试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核酸检测报告》和《承诺书》发卷前交监考老师;

  5、请考生于笔试后三天左右登录http://110.249.194.103:100查询笔试成绩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成绩。

  (三)资格复审

  1、按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程序。复审不合格或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进入面试的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2、资格复审由安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进行。

  3、进入复审的考生到安国市社保就业服务中心三楼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根据《公告》及《岗位信息表》要求提供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2022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学校开具的应届生相关证明材料。另外,外地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应聘且加盖单位公章的证明。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防疫要求同笔试;

  2、医学类、综合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时间10分钟,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题,主要测试内容包括理论素养、综合分析、临场应变、仪容举止、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心理素质等;

  3、应聘教育类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时间10分钟(面试前有9分钟的备课时间)。试讲内容在通用教材中随机抽取(面试前公布教材版本);

  4、面试时,考生只准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及个人信息,否则视为违纪;

  5、考试记分采取体操打分法。评委设7人(含主评委1人)。评委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然后汇总其他评委所给成绩,除以有效分评委人数,得出应聘者成绩;

  6、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完成后当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显著位置公布。

  (五)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为: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依照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末位成绩出现并列时,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最高学历毕业时间早者、年龄大者。

  面试结束后3日左右,考生可登录http://110.249.194.103:100查询是否进入体检,领取体检通知书及体检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体检在市招聘办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

  考核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对通过面试且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做出合格与否的决定。其中,不合格者要详细说明原因。考生接到考核通知后,应按用人单位要求15日内提供人事档案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书、证明资料的原件。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考核相关事宜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八)公示

  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九)递补

  1、第一次递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公示期间有人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以及在考核期间自动放弃的,所空出的岗位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总成绩并列时,优先递补的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

  2、第二次递补。综合成绩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新招聘到岗人员因辞职等原因出现空缺的,依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再递补一次。

  递补事宜在安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请密切关注。

  (十)聘用与安置

  1、选岗。公示无异议,教育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岗位由拟聘人员依次选岗到校。

  2、聘用。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工资待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此次公开招聘的教师,原则上安排在农村乡镇中小学、幼儿园,从事一线教学工作,五年内不得调离农村乡镇。

  整个招聘工作中,在规定报名、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报到环节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可酌情顺延)。

  四、纪律与监督

  (一)为确保整个招聘工作的公平、公开、公正,招聘领导小组对各个环节严密组织,严格管理,市纪委监委实行全过程监督,对一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贻误工作的将按有关规定查处。

  (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出现回避情形时,应主动提出回避。

  (三)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四)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报名技术及监督电话:0312-3510558

  0312-359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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