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庄村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认定工作小组公告
现将新建庄村征收项目第一工作组的许水龙等 81户、第二工作组的金华兴等79户、第三工作组的阮国泉等69户、第四工作组的郦建强等66户、第五工作组的许志祥等84户、第六工作组的郦云水等68户、第七工作组的郦关森等78户和第八工作组的章泉夫等71户的房屋拟补偿认定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6日内向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认定工作小组(或者通过工作组)提出,填写《回访单》, 并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书面依据,否则不予受理。
接待时间:8月30日-9月4日(上午8: 30-12: 00, 下午2: 30-5: 30)
接待地址:曹娥街道人民大道西段406号(原古越蓄电池厂区内,交警大队对面)
特此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新建庄村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认定工作小组
二0二0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