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国家级、省级国际服务贸易出口基地(园区)的,分别给予申报组织单位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评为国家级、省级服务贸易出口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的,分别给予50万元和30万元一次性奖励,同一企业、同一项目不重复享受。
2.投资额在50万元以上的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按其实际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拓展海外市场 扩大出口规模
为打响“金华服务”国际品牌,新政策鼓励企业通过参加境内外展会、进行国际资质认证、注册境外商标和申请境外发明专利等方式,进一步扩大海外市场。
参加市级以上商务部门及其所属机构组织的境内外展会及境外对接活动的企业,按其参展(对接)费用予以全额补助,其中境内、外展会最高补助分别不超过0.4万元、3万元,境外对接活动最高补助不超过2万元。
首次获得国际资质认证的企业,按其认证费的80%予以补助,每项补助额不超过10万元,单个企业累计补助额不超过50万元;对资质认证维护费给予一定额度的补助。
在“一带一路”64个沿线国家开展商标注册的企业,按其注册费给予全额补助;对获得授权国外发明专利按实际发生费用给予每件最高8万元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