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本行政区域内依经人力社保部门认定的见习基地;
2.原则上见习岗位数不得超过见习基地在岗职工总数的30%;
3.岗位必须适合见习人员
申请材料:
岗位信息
申请流程:
1.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
3.工作人员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规范核对业务处理,符合条件的做出审核决定
4.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5.办结、送达:根据告知渠道即时向申请人反馈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