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参保人员每月有个人账户资金划入。
2.可享受共济的人员范围: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共济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共济给一个近亲属使用。(请注意:已申请规定病种的人员不能共济给他人使用。)
3.家庭共济的个人账户资金允许使用范围:用于支付参保人父母、配偶、子女(下统称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发生的,按规定由个人自付、自理、自费的医疗费用;使用除国家扩大免疫规划以外的预防性免疫疫苗费用。
4.家庭共济优先使用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
5.近亲属与授权人的社会关系真实性由授权人负责,如存在虚假信息,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授权人承担。
6.已绑定共济关系的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就医,须持近亲属本人的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请注意:近亲属直接刷授权人的医保卡,属于违规行为。)
7.在绑定、解绑医保个账家庭共济关系,以及近亲属在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结算时,医保部门会向授权人进行个账余额变动等方面的短信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