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云南省德宏州(除瑞丽市外)来(返)金东人员实行“3+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验3天内新冠病毒证明;对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就近引导至区综合服务点(金华市二号宾馆)或所在乡镇(街道)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核酸检测阴性者,纳入14天日常健康监测,期满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6月16日之后有瑞丽市旅居史,目前已来(返)金东的人员应立即向所在村(社区)、单位(或入住的宾馆、酒店、短租公寓等)报告,并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各村(社区)、企业应及时开展摸排,发现6月16日之后有瑞丽市旅居史的来(返)金东人员,应立即向所在乡镇(街道)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对故意隐瞒,或防控措施不力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或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