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需要参加驾驶人审验教育吗?
不需要。
在一个记分周期内通过“学法减分”记分为零的,可免于参加本年度驾驶人审验教育。
有以下7种情形的“学法减分”将不予受理:
(一)在本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或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二)在上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有2次以上满分记录的;
(三)在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机动车驾驶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或者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或者买分卖分受到过处罚的;
(四)机动车驾驶证在实习期内,或者机动车驾驶证逾期未审验,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暂扣期间的;
(五)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未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
(六)机动车驾驶人名下有安全技术检验超过有效期或者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机动车;
(七)机动车驾驶人参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减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或者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记分满分教育和审验教育学习考试时存在弄虚作假、冒名顶替情形的。